Skip to content

Instantly share code, notes, and snippets.

Show Gist options
  • Star 0 You must be signed in to star a gist
  • Fork 0 You must be signed in to fork a gist
  • Save kong0107/8703632 to your computer and use it in GitHub Desktop.
Save kong0107/8703632 to your computer and use it in GitHub Desktop.
Video: https://vimeo.com/85411970 (with "download" button) Previous: https://gist.github.com/kong0107/8508976
[[阿空]]
我覺得代理孕母其實最大的爭議是墮胎相關
[[說明]]
代孕議題另一憂慮是與性工作之相似;
反對性工作之理由
(例如可能誘發剝削與人口販運)
幾乎均亦可用於反對代孕制度。
[[阿空]]
就是當…你懷孕到一半
結果代理孕母她身體有狀況不想養…不想生了
或者是委託的人不想生了
這時候那個胎兒怎麼辦?
你會再牽扯到墮胎的問題
[[說明]]
《優生保健法》第6條規定僅需
「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
即可墮胎(人工流產)。
(已婚者需得配偶同意;未滿廿歲者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阿空]]
這是代理孕母的…
我覺得比較難解的一個結
至於回到這邊的狀況,她懷孕到一半不想給他們了?
[[與會者]]
抱著逃走了…
[[阿空]]
抱著逃走了,然後…也會有其他的問題
但是同樣我不覺得是伴侶盟的錯
不是這個法案的錯
原本也會發生的狀況
原本一樣會發生啊
[[與會者]]
不孕症…
[[阿空]]
對啊,不孕症這些一樣會發生嘛
你就把性別抽換一下
大概就知道原本到底會不會發生
只是在同性戀的組合
特別是男男戀的時候,這個組合更容易發生
應該說,他們如果要有小孩,就可能…
你要說「這種事絕對不會發生」嗎?
我不會說這種話
好,我們正式來提一下收養好了
收養、收養、收養
大家跟我念一次:收養
[[與會者]]
收養~
[[阿空]]
不是領養!不要再念領養了
[[與會者]]
是「收養」和「認領」?
[[說明]]
收養:(長年或永久)
多一個孩子。
被收養:(長年或永久)
成為別人的子女;
通常會讓原本的父母少一個孩子。
認領:(永久)
男性使其子女不再是「父不詳」。
[[阿空]]
對,收養和認領
甚麼時候會用領養呢?
「請用領養代替購買」的時候才會用領養
[[說明]]
《動物保護法》中
則有術語「認領」及「認養」。
認領:飼主領回其走失動物
認養:成為動物之飼主
[[阿空]]
不要再領養了
大家口語上還是用領養
其實大家還是聽得懂
因為認領(的對象)就是親生小孩嘛
所以我們…前後文你看就知道是甚麼意思啦
所以口語上大家用的時候也沒甚麼關係啦
只是如你念過法律或是比方說考過國考
要寫字的時候你就會卡住
每次看到人家寫領養就會想要糾正他
但是其實沒甚麼關係
口語聽得懂就好了,跟剛剛那個…
性交易啊、第三人是一樣的狀況
[[說明]]
性交易:
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
第三人:
當事人以外之人。
[[阿空]]
記得如果你自己要用法律條文的記得要再去分清楚
關於收養…同性婚姻直接通過的話
收養那邊其實就同性的配偶可以去收養小孩
[[說明]]
現行民法§1074: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
(草案僅將「夫妻」改為「配偶」)
[[阿空]]
就算你只改同性婚姻啦
因為關於配偶共同收養小孩這一部分
目前就是寫可以(應當)配偶共同收養
同性婚姻之後,同性的配偶去收養小孩
是有可能會發生的
那…真的會發生嗎?
[[說明]]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16Ⅱ:
收出養媒合服務者…
評估有出養必要者,
應即進行收養人之評估…
§17Ⅰ:
聲請法院認可
兒童及少年之收養…
應檢附…收出養評估報告。
[[說明]]
草案§1079-1Ⅱ:
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
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
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
(此與「子女最佳利益」並不衝突。可參閱
 〈美國心理學會對同性戀者擔任親職的正式決議〉
 http://goo.gl/nH6Hsq )
[[阿空]]
大家有沒有看過《派翠克,一歲半》?
就一部瑞典的片子
他就是一個同性婚姻合法,而且可以去收養小孩的國家
可是那部片在講甚麼?
容我雷一點點劇情
那部片是在講說
即使他們是合法的配偶,也可以去收養小孩
可是當你去社福團體登記的時候
他們會把你排在優先權最前面嗎?不會
他們就是等了…等了多久啊?
然後才好不容易排到一個
排到的是甚麼呢?
排到的是沒有人敢收的重傷害犯
破一下梗啦,反正它的主線劇情就是原本
他們以為他們收養了個一歲半的小孩,殊不知其實是個十五歲
大概就是這樣的梗,就是他的主線劇情
其實它裡面提的,就是: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即使同性…
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即使同性配偶可以收養小孩了
同性戀仍然在社會上受到的評價是不一樣的
那部片一開始就是他們搬進一個社區
鄰居就說「欸,你們家女主人呢?」
另外一半出現,就說「他是我先生。」
鄰居就說「痾,我以為你們是一個家庭。」
感覺很經典的台詞,完全可以想像發生這些台詞
就是說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大家在看同性戀的時候
(偏見與刻板印象)也沒有那麼快結束
也是很多同運界的前輩在講
「同性婚姻不是同志運動的終點」
我就會補說:漢人跟原住民也一開始就可以結婚啊
法律也沒禁止(異族通婚)啊
但是我們並沒有現在對原住民歧視就完全消失
收養跟認領還有個差別喔
[[說明]]
收養:(長年或永久)
多一個孩子。
被收養:(長年或永久)
成為別人的子女;
通常會讓原本的父母
少一個孩子。
認領:(永久)
男性使其子女
不再是「父不詳」。
[[阿空]]
剛提到認領不用登記,可是收養要登記
[[說明]]
民法§1079Ⅰ:
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民法§1079-3:
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發生效力。
戶籍法§7雖規定
「認領,應為認領登記。」
但若未登記,認領仍為有效。
[[阿空]]
收養要登記也可以理解啦
原本你爸你媽是誰,後來變成誰
這個法律上要確認一下,不然到時候扶養關係…
[[與會者]]
身分證會改嗎?
[[阿空]]
身分證…現在應該會改了啦
我不確定最早有沒有
但總之政府…國家這個機器是知道這件事情的
當你在做收養的時候
[[說明]]
勘誤:
認領亦有確定時點,
只是舉證方便性的問題。
[[阿空]]
所以他(收養)有開始的時間
他會有一個確定的時間點
那認領不用,認領就是…
我有扶養(撫育)那就是了
[[說明]]
民法§1065Ⅰ: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阿空]]
收養有一些條件啦,比方說直系血親不能收養
直系都不能收養,姻親也不行
[[說明]]
民法§1073-1: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
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阿空]]
所以不能說爺爺收養孫子。這個不行
有時候可能爺爺有一些考量,想要收養孫子
或者是其實根本就是爺爺跟媳婦生的小孩
這一類的狀況…我覺得應該很多啦
這一類的狀況呢,你依然不能收養
還有不能直接收成孫子,比方說張三丰要收張無忌
不能收成孫子,你只能收成下一代,只能收成兒子
[[與會者]]
所以是親屬之間不能收養?
[[阿空]]
可以,親屬之間可以收養
可是是像我兄弟的孩子,我可以收養
[[與會者]]
直系親屬?
[[說明]]
親屬:
+ 血親
* 直系
# 尊親屬
# 卑親屬
* 旁系
+ 配偶
+ 姻親
*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阿空]]
直系親屬不行啦。旁系可以
可是(親等)很近的話,要輩份相當
就是你們剛好差一倍才可以
你不能說…
[[與會者]]
哥哥收養弟弟?
(不行)
[[阿空]]
這個不行,差兩輩不行
因為他們(親等)太近了
可是如果再隔幾代就可以
跟婚姻一樣有一些「太近了不行」的限制
[[與會者]]
等一下,為什麼這個可以,而這個不行?
[[阿空]]
這個嗎?因為他們差一輩啊
[[與會者]]
差兩輩就不行?
[[阿空]]
差兩輩就不行,因為…條文是寫「輩份相當」啦
「相當」怎麼解釋呢?我個人這樣解釋
我沒有實際去查有沒有真的這樣子的…
[[與會者]]
「再差遠一點就可以」是指?
[[阿空]]
再差遠一點是說
比方說一表八千里…三千里
他跟他就可以啦,可是就有點遠
你要算(親等)就是有點遠
夠遠就可以啦,簡單講
[[與會者]]
收養跟被收養的人
他們「有沒有父母」有沒有關係?
[[阿空]]
有沒有父母…
被收養的人的父母要同意喔
他原本的父母要同意
[[說明]]
民法§1076-1: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
[[與會者]]
如果他父母都還在,你還是可以收養?
[[阿空]]
對對對
收養的效果就是他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沒了
[[說明]]
民法§1077
Ⅰ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Ⅱ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
 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
[[阿空]]
要記得這件事: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沒囉
除非你終止收養啦,可以辦終止收養
[[說明]]
終止收養參閱《民法》§1080
[[與會者]]
再回去?
[[阿空]]
對,就是把這東西丟回去
[[與會者]]
不可以同時有?
[[阿空]]
不可以同時有(與原生家庭與收養家庭的繼承權)
[[與會者]]
收養之後就變成…
比方說我收養別人
他就變成我的,就不是他(原生父母)的?
[[阿空]]
對對對,你就想說收養…他就是你的
我管你他叫養子還是親生孩子,他就是你的孩子
「收養」跟「婚生子女否認」
會有一些難分難解的關係
因為「婚生子女否認」那邊有兩年時間限制嘛
你過了他就沒了
[[說明]]
民法§1063:
…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
…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自知悉…之時起二年內為之。
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例外:《家事事件法》§64
[[阿空]]
可是收養沒有喔,隨時可以收養
(而同樣會造成法律上親子關係的變化)
當然大家都要同意啦,所有相關人等
相關人是被收養人、被收養人當時法律上的父母
你可以想把他那個親屬關係移轉
收養還有甚麼效果?
收養其實還會影響更多關係
假設這樣,那他又去收養了一個人
其實呢…
今天試著劃一些複雜的圖
假設甲有兩個親生孩子
他現在要收養己,要誰同意?
[[說明]]
民法§1076-1Ⅰ: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
[[阿空]]
己要同意嘛,然後乙、丙要同意
其實己的同意有點…複雜
[[說明]]
民法§1076-2Ⅰ:
被收養者未滿七歲時,
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
法律上的意思就是:
未滿七歲的孩童,其意願一點都不重要。
[[阿空]]
甲當然自己要同意啊,因為他要收養的啊
這條線牽起來囉
[[與會者]]
甲的配偶要同意嗎?
[[說明]]
民法§1074Ⅰ: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
[[阿空]]
要要要,如果他有配偶…
這條線牽起來之後,這條線就斷了
當這時候…假設是獨生子啦
假設乙掛掉了,乙的繼承權歸誰?
全部給丙,己就再也沒有了
除非你終止收養了,(繼承權)才會回來
在這邊好像還好
你看這邊喔
當甲掛掉了,誰可以收到錢?
[[與會者]]
丁、戊、己
[[阿空]]
可是收養的時候
丁跟戊不能拒絕耶
所以他們的繼承權從 1/2 變成 1/3
[[與會者]]
財產本來就甲的啊!
[[阿空]]
對對,財產本來就甲的
沒錯啦,但是就會發生一個狀況
丁跟戊就會說:你們收養不成立啊!
就會有…
[[與會者]]
丁為什麼可以說收養不成立?
[[阿空]]
你可以說甚麼…詐欺、脅迫之類的
有很多理由可以說他不成立啦
但是會有這個效果喔。所以鄉土劇劇情也很好演
「你根本就不是我們家的小孩」這一類的劇情
或者是,另外一個狀況…
甲先掛掉了,我們不管甲的遺產
後來己掛掉了,財產給誰?
假設他也沒配偶、沒有其他人
乙、丙沒有嘛,因為就沒有親屬關係了
那就給丁、戊了,就給兄弟
如果…沒有孩子…
[[說明]]
民法§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阿空]]
優先是先孩子啦
沒有孩子的話就給長輩…給爸媽
爸媽也(先)掛掉的話就給兄弟
大概有這樣的順序
[[與會者]]
不會再往上?
[[阿空]]
上面不會再往上,上面只有一層
上面只會算一層啦,下面可以一直算
這個也是法條寫的…
其實收養就是…變成有血緣關係
就這樣想就好了
[[說明]]
收養關係又稱「擬制血親」
[[阿空]]
收養另外一個效果是…
之前認識幾對年齡差距非常大的情侶
我有一次就想說:他們可以辦收養耶
收養有個條件是相差二十歲
[[說明]]
民法§1073Ⅰ:
收養者之年齡,
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與會者]]
之前聽說是三十歲…
[[阿空]]
差二十歲就可以了
差二十歲他們就可以去登記收養
可是這一類收養有兩個狀況
一個是孩子跟他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不見了
雖然你確實可以造成說…這對情侶
雖然法律上是父子
他們互相有扶養義務、互相有繼承權
[[說明]]
民法§1144: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阿空]]
這些都還OK
可是麻煩的是…
我那時候想說
不行,還是不要這樣建議好了,因為…
[[與會者]]
不能性交
[[說明]]
刑法§230: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收養而成立之血親亦有適用。
 參閱法務部(71)法檢(二)字第1099號
 http://goo.gl/gyQRnD )
[[阿空]]
對對,這樣不能性交
不能性交其實還好
不能性交其實還好,因為血親性交罪是告訴乃論
[[說明]]
刑法§236:
第230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與會者]]
啊?
[[阿空]]
血親性交罪是告訴乃論,這一點非常奇怪!
血親性交罪你到底是為了甚麼?
不是為了優生學嗎?那為什麼會變成告訴乃論呢?
[[與會者]]
甚麼是告訴乃論?
[[說明]]
刑事訴訟法§303: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
刑事訴訟法§237Ⅰ:
告訴乃論…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
[[阿空]]
告訴乃論就是:沒有人去告,他們就沒有罪
而且還要可以告的人去告
那誰可以告呢?就只有…
[[與會者]]
當事人?
[[說明]]
刑事訴訟法§234Ⅰ:
刑法第230條…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
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不同的「告訴乃論之罪」,
可以提出告訴的人也不同,
詳參《刑事訴訟法》第234條。
[[阿空]]
不是,血親性交還有其他人
他們各自的配偶,可是他們就是情侶啦
他們各自的配偶,跟…
還有啦,還有他們的爸媽(與祖父母)
我有一次寫一篇文
就說「多P亂倫,現在就可以啊」
現在血親性交也沒關係啊
爸媽沒反對就好
就是這樣子啊,比方說我跟我弟性交
我爸媽沒反對,OK啊~
你還不能告欸,可以大肆宣揚
或是我跟我妹性交,最後還生小孩
OK啊,沒人反對啊
我跟我媽性交,最後生小孩,OK啊
(直系尊親屬之中)沒人反對就好
都可以,現在就可以,不是伴侶草案…
不是多元家庭草案的錯
[[與會者]]
所以最重要的問題到底是甚麼?
[[阿空]]
喔對對對…太激動了
最重要的問題是
[[說明]]
民法§983:
Ⅰ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Ⅱ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Ⅲ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
 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阿空]]
當你曾經有收養的事情,就不能結婚
即使你之後終止收養
這是在禁止結婚的關係…禁婚親
「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裡面一個很特別的規定
如果是因為收養關係而成立的一親等親屬,
收養結束之後還是不可以結婚
這個(禁婚親)例子還有別的啦,比方說繼母
繼母也不可以,有收養的話
沒收養的話…有點忘了…
(勘誤:曾為「直系姻親」者,一概不行)
(錄影中斷)
[[說明]]
民法§1187: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
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
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民法§1225:
應得特留分之人…
應得之數不足者,
得…由遺贈財產扣減之。
[[阿空]]
(特留分)違反了寫遺囑的那個人的意思
比方說我說我的所有遺產都要給 h*ours ,假設我這樣寫
我的繼承人,因為我現在也沒結婚也沒小孩,就是我爸媽
[[說明]]
民法§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
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阿空]]
他們就可以主張說「不行,我們有特留分」
我爸媽可以去主張這些
特留分另外一個特色是:可以不主張
所以如果你家裏面有一些…
比方說媽媽不喜歡這個小孩
遺囑裡面就完全沒有要給他的意思
那個小孩如果想要特留分
他要自己去主張。不去主張就沒囉
[[與會者]]
就像梅艷芳的母親想要直接獲得梅艷芳的大量財產
而不是靠信託的方式取得一筆一筆
梅艷芳的母親想要瞬間得到梅艷芳的財產
而不是依賴梅艷芳成立的基金會一筆一筆這樣…
這時候梅艷芳的母親就是用特留分的方案要大筆取得
[[阿空]]
她可以這樣做啊
[[與會者]]
特留分不是只有一定的比例嗎?
[[阿空]]
對,特留分只有一分比例啦
[[說明]]
民法§1223:
繼承人之特留分,
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應繼分三分之一。
[[與會者]]
好像還蠻小的?
[[阿空]]
看甚麼身分啦,配偶就一半
講特留分是多少之前
我們要提另一個詞叫「應繼分」
[[說明]]
民法§1144(改寫):
配偶之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
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1138條所定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阿空]]
「應該繼承的那一分」啦
「應」該「繼」承的那一「分」
應繼分怎麼算呢?有一套規定(民法第1144條)
特留分就是再看…又依不同身分的人去計算他特留分(民法第1223條)
應繼分是拿來幹嘛?應繼分是拿來說
如果你沒寫遺囑,那我就這樣分
如果你有寫遺囑,結果有一些該拿到的人沒拿到
他可以去主張「至少要拿到特留分」
[[說明]]
民法§1225:
應得特留分之人…
應得之數不足者,
得…由遺贈財產扣減之。
[[阿空]]
以配偶來說,假設…
這樣子好了
甲、乙是配偶,他們有…
甲有兩個孩子丙跟丁
我重畫一下喔,因為突然想到一件事
甲、乙是配偶,甲有兩個孩子丙跟丁
丙跟丁是不是乙的孩子,一點都不重要
我現在只是要算甲,甲掛掉的時候的狀況
以配偶的狀況來說,配偶就是跟孩子平分
這裡跟「孩子們平分」以這個例子是各三分之一
不是說「配偶拿一半,然後其他人去分」
以孩子來說不是這樣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跟爸媽才是(配偶分一半)
他有不同組合啦(參閱民法第1144條)
最常見的就是配偶跟孩子嘛
配偶跟孩子就是平分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四分之一,這是應繼分
[[說明]]
民法§1223:
繼承人之特留分,
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應繼分三分之一。
[[阿空]]
特留分就是…看應繼分,配偶的話就(應繼分的)一半
(民法第1223條第3款)
所以假設…甲說「我全部都給丙」
那乙可以主張四分之一的一半,就八分之一
特留分其實是保障繼承人啦
特留分是保障繼承人…其實都是啦
如果甲…全部都要給丙或是其他人
乙可以主張的就是…乙的應繼分就是四分之一嘛
乙的特留分就會變成四分之一的一半
就這樣算。但是他要去主張喔
如果乙、丁、戊都不主張,那真的全部給丙了
[[與會者]]
這是這個狀況
[[阿空]]
特留分是拿來保護的
為什麼現在要提特留分?
因為伴侶制度…
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讓伴侶有繼承權
[[說明]]
草案§1058-10:
Ⅰ伴侶之繼承權、繼承順位與應繼分,
 除另有約定外,準用第 1144 條之規定。
Ⅱ伴侶…特留分,準用第 1223 條之規定。
(第1144條即關於應繼分、
 第1223條為關於特留分之規定)
[[說明]]
草案理由:
於二度婚姻或黃昏之戀情形,
…時有他方是否
覬覦自己親人財產之顧慮,
從而強烈反對父母或家人
再締結婚姻關係
[[阿空]]
如果你的伴侶契約沒有寫的話,那就是跟配偶一樣
我現在說的是伴侶盟的草案
我現在解釋這些之後呢,其實重點在於…
如果對這樣的法案有意見
我們可以一起來想那你覺得怎樣比較好
而不是說「你這樣子不好,所以(整個法案都)不要。」
[[與會者]]
可以再講一次嗎?
你可以整理出你自己…
你目前整理出來你對於伴侶盟的意見
就書寫一下、條列一下
[[阿空]]
現在嗎?因為遺產這一塊我覺得還好…
待會講單方解約的時候會有一些狀況,單方終止的…
我覺得大家對單方終止的疑慮比較多啦
總之伴侶可以自己決定
你要給你的伴侶多少的繼承權
[[與會者]]
如果甲跟乙是伴侶的話
是甲可以決定,還是甲乙要共同決定?
[[說明]]
民法§153Ⅰ: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故伴侶「契約」對於應繼分的「約定」需雙方共同決定。
(「遺囑」才是單方自己決定)
[[阿空]]
他們的伴侶契約裡面要寫說
甲對乙有多少繼承、乙對甲有多少繼承
你可以分開寫(可以雙方繼承比例不同)
但是就是在伴侶契約裡面
伴侶契約是要…我忘記是公證還是要登記了
[[說明]]
草案§1058-3Ⅰ:
締結伴侶關係,應以書面為之,並
向戶政機關為伴侶之登記;…有變更時,亦同。
[[阿空]]
總之是有個地方會留存你們的契約內容啦
[[與會者]]
他們的法案是直接在你們登記為伴侶的時候
直接一併送…直接送戶政…
[[阿空]]
總之會有個證據在那邊
[[與會者]]
所以應該是雙方(共同決定)?
[[阿空]]
對,應該是雙方(共同決定)
你也可以只有一方寫
那另外一方就是(繼承權)照配偶的模式去走
可是有人會想說「啊你伴侶契約都寫了
那就照那個做,為什麼還要有特留分?」
可是伴侶契約寫了
到時候那掛掉的人也許有其他的遺囑啊
[[說明]]
遺囑與伴侶契約衝突時,伴侶將僅存
「依伴侶契約而擁有的應繼分」的一半得以主張。
[[阿空]]
那個狀況組合又很複雜
但總之伴侶制度就是
你可以留一分財產給他,也可以不留
如果你留的話,那特留分的方式
就照配偶的方式算,就一半
比方說我可能寫說…
我在我的伴侶契約就寫說…
「照配偶的方式…我的遺產就跟婚姻制一樣」
也可以不寫,那效果一樣
可是我另外寫了個遺囑說
我的遺產全部要給誰,要給另外一個人
這時候當我掛掉之後
我的伴侶可以去主張跟婚姻制度一樣的特留分
如果我的伴侶契約沒有提到遺產的部分的話
那我的遺產關係就跟婚姻制一樣
沒有提的話,遺產跟婚姻制一樣
這樣OK嗎?
可是可以另外約定
但是最多就是跟婚姻制的配偶一樣
[[說明]]
此處可能講錯:
條文中其實看不出來「不能超過配偶的應繼分」,
因而血親們的特留分可能比婚姻制時更少。
立法論上亦可議,畢竟歷來繼承權、繼承順位與應繼分
均是法定而非當事人約定。
仍務必注意:法案還可以改,並不是只能照案或全廢。
[[阿空]]
你當然可以說要給他更多
但是其他親屬會主張他自己的特留分
你當然可以說你的財產全部給伴侶啊
可是你的其他繼承人會去主張特留分
那個就不是伴侶制可以控制的
[[與會者]]
可以另外約定不同的比例給…伴侶?
[[阿空]]
對對對
在這個情況來說,你也可以說我不要給他四分之一
你也可以一開始我就只要給他八分之一
[[說明]]
民法§1223:
繼承人之特留分,
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
[[阿空]]
在這個情況下,他的特留分就只有十六分之一
就看你的伴侶(契約)是怎麼寫,會有一些相乘的效果
我其實剛不是很想寫這個 "vs"
因為我覺得他們不是…
他們的確不一樣,但不是相對的關係
特留分要從應繼分算出來
好,我們馬上提一個關於繼承這邊
關於草案的一個疑義啦
兄弟可以結為伴侶
目前照草案是這樣,只有直系血親不行
[[說明]]
草案§1058-1:
伴侶契約…有下列情形… 無效: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
[[阿空]]
兄弟可以結為伴侶
請問兄弟結為伴侶之後,繼承權怎麼算?
[[說明]]
據聞伴侶盟亦有意於伴侶制中
準用將婚姻制「禁婚親」之規定(§983),
以避免將此問題複雜化。
[[說明]]
民法§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1144(2)(改寫):
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阿空]]
因為如果沒有孩子,父母又已經掛掉了…
假設丙跟丁是伴侶好了,然後他們父母都掛掉了
那丙跟丁…沒有登記伴侶的狀況下
他們就有繼承權啦
那結果你登記伴侶之後,他們又…多了伴侶制的繼承權嘛
那這兩個繼承權之間的組合是甚麼呢?
[[與會者]]
應該是…是以伴侶的繼承權…
[[阿空]]
到底是以伴侶的比較多,所以以伴侶的為準呢?
還是伴侶制的歸伴侶制,然後把原本兄弟之間的關係加進來?
到底是哪一個情況,我在法條裡面看不出來
我覺得這邊會有一些疑義
到時候大家又要吵來吵去
[[與會者]]
先寫下來吧,留個紀錄
我覺得這還好,因為丙丁如果是…
兄弟結為伴侶的話
除非有人主張他的特留分
不然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阿空]]
對啊,但主張之後,法官要怎麼判?
[[與會者]]
法官當然是依照…
假設…現在是丙丁戊(為兄弟)嘛
假設丙、丁結為伴侶
原本丙丁沒有結為伴侶的時候
假設丙掛掉了,丁和戊去繼承的話是各一半
[[阿空]]
對對,就一半一半
[[與會者]]
假設現在丙說…丙跟丁結為伴侶
丙說我的遺產 90% 要給丁…
[[阿空]]
也不用說遺產啦,我覺得直接算應繼分好了
[[與會者]]
丁有 90% 的應繼分
這個時候戊出來說話了「不對,我要我的應繼分」
剩下 10% 就送給…捐給孤兒院好了
那這時候戊跳出來說他要他的特留分
請問戊的特留分是二分之一的二分之一
還是十分之一的二分之一?就變成…
[[阿空]]
你就可以主張不同的算法啦,那實際上會是甚麼…
[[與會者]]
他們好像是說伴侶制的地位…
伴侶(於繼承權)等於配偶的地位
他就是配偶的地位
[[阿空]]
對,那他會不會再去主張他還有血親的地位?
[[與會者]]
可是血親比配偶低啊
[[阿空]]
對,血親比配偶低,我知道。我的意思是…
他會不會主張兩個都成立,而要算兩分啦
[[與會者]]
要算兩分是甚麼意思?
就是他說他拿到配偶那一份
他還要再拿血親那一份
[[阿空]]
對對對,丁就想說…啊我又是兄弟嘛
又有相當於配偶的繼承權。那我是不是…
配偶跟兄弟分的話,配偶是拿一半
然後他又有兄弟的那一份,兄弟的再拿一半
是不是這樣算?
就會有這樣的問題
那目前的法條我看不出來
[[與會者]]
法條是說配偶的地位大於血親…
[[阿空]]
沒有,是在繼承那邊…
繼承權上面,伴侶就是配偶的地位
[[與會者]]
就等於是配偶
[[阿空]]
除非你另外約定我要給他多少
[[與會者]]
但是它裡面沒有說就是…
只採用這一個,或是另外一個…
[[阿空]]
對對,因為配偶沒有這個問題
配偶制沒有這個問題
[[與會者]]
本來的配偶沒有這個問題?
[[阿空]]
本來就不會有。因為這兩個人不能結婚啊
[[說明]]
民法§983Ⅰ: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阿空]]
不管性別,在婚姻制
他們(兄弟姊妹)不能結婚啊
所以他們沒有又是配偶又是血親的關係
會有這個狀況啦
[[與會者]]
阿空你覺得應該要…?
我的想法是說…
既然他們之間另外有契約的話
那應該是以另外那個契約為主
[[阿空]]
怕的一點就是他們就是沒講遺產要怎麼辦
[[與會者]]
所以意思是…法律裡面應該講說
當你…假設你…
在繼承權上,假設你們已經有伴侶關係了
那血親關係那一份(繼承權)就沒了
[[阿空]]
我覺得也許要多這一條
[[說明]]
試重擬§1058-10如下:…
Ⅲ伴侶之一方,同時擁有他方因伴侶關係與血親關係之
 繼承權者,應擇一拋棄之,並準用第 1176 條之規定。
Ⅳ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
 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逾期而不為拋棄者,視為已為血親繼承權之拋棄。
或是單純地改為
「禁止兄弟姊妹締結伴侶」。
[[阿空]]
那這個狀況就變成50%、50%
[[與會者]]
90%、10% ,還是50%、50%?
[[阿空]]
假設都沒有約定,就是50%、50%
[[與會者]]
現在有一個比較那個的問題是,假設
戊現在要爭自己的權利的話,他要用…
[[阿空]]
對對,他要用哪個算法,會是不同的問題
這邊有點太細節啦
但總之我的意思是說
這邊的法條還沒有那麼清楚
伴侶制確實因為允許了(旁系二親等)血親締結
而發生…會有這些細節要去定他
[[與會者]]
這是反方提出來第一個我們聽到
是一個原創的問題,而不是舊問題
[[阿空]]
對對…其實我不是聽反方提到的
是自己另外想到的
[[與會者]]
之前他們在那一天討論
他們其實自己私底下在思考
是不是應該把已經把有親屬關係的人
剔除在伴侶制度的核可的範圍內
因為他們已經至少有親屬的關係的保障
就沒有伴侶的必要
(還在考量)是不是要這樣?
因為他們可以少掉…
雖然說剔除掉一部分的人
喪失他們成為伴侶的權利
可是他們可能還有…本來就有一些
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跟保障在
他們原本就有…
沒有成為伴侶…的必要性
這個部份他們也還在…私底下在思考
還沒有正式的…
[[阿空]]
這邊還要再細緻的…
[[與會者]]
目前伴侶制沒有剃除血親,還是…?
目前沒有,因為他現在…
(立法院)還沒進案
[[說明]]
目前僅有婚姻平權草案進入立法院一讀
(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58期第14頁第54點),
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均未排入議程。
[[阿空]]
喔我剛忘記提一點:就算伴侶制通過了
在親屬裡面有沒有包含伴侶呢?
[[與會者]]
就是不是親屬和家屬之外還有個伴侶
可是不是某些情況下把伴侶視同配偶嗎
至少在繼承權上?
[[阿空]]
在繼承這邊是啦
但是當我要說「親屬有哪些」的時候
伴侶是不是親屬?會算進去嗎?
[[與會者]]
伴侶制就只是雙方決定 OK 就好,還是…
[[阿空]]
對啊,伴侶制又說雙方沒有姻親關係
那那個算不算親屬?
[[與會者]]
雖非姻親,視為家屬
[[阿空]]
不是,那邊是「家屬」
(而與「親屬」定義不同)
[[說明]]
家屬: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而同居之團體成員。
(現行民法§1123Ⅲ、
草案§1122Ⅰ)
親屬:
+ 血親
+ 配偶
+ 姻親
*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與會者]]
他會是法律上的配偶的話
他就會適用法律上的親屬
[[阿空]]
可以…可是法律上也很少用親屬這個詞啦
所以要區分這個
我自己來想也覺得好像有點鑽牛角尖
[[與會者]]
伴侶的血親是不是我的親屬?
[[說明]]
草案§1058-9:
伴侶一方與他方之血親,無第 969 條姻親效力之準用。
[[阿空]]
伴侶的血親…不是啊
[[與會者]]
伴侶的話,就是我跟你有關係
你後面的所有人都跟我無關
[[阿空]]
好,我們提爭議最大的單方終止
[[說明]]
草案§1058-11Ⅰ:
伴侶關係得由伴侶雙方合意或一方單獨終止之。
[[阿空]]
單方終止呢,就…
先舉個例子,假設…假設我跟我的房東…
我跟他說我不租了,我還要不要繳房租?
[[說明]]
民法§450:
租賃…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阿空]]
我這個月還沒繳房租,我突然跟他說我不住了
那我們的房東跟房客關係還在嗎?
[[與會者]]
通常契約會有…
[[阿空]]
對對,會有規範嘛
[[與會者]]
這個我先講伴侶盟他們預期當中的做法是
[[說明]]
草案§1058-12:
伴侶之一方單方終止伴侶關係,
登記時應提出書面通知他方之證明;…
[[與會者]]
我要提單方消解的時候
我要先去拿…存證信函
寫完之後寄出
對方也收到了,我拿到回執條了
[[阿空]]
才可以去登記…
[[與會者]]
要隔天去登記,登記成功之後才生效
[[阿空]]
好,這邊…其實這邊我就有兩個問題
好像有點針對性
首先是…
[[與會者]]
把這些先寫下來吧?
[[阿空]]
有有…我待會再寫
我先再確立一下文字
我要強調的是:關係的終止並不是
你就不用付他你該付的東西
假設我跟我的房東不再是房東跟房客的關係
[[說明]]
此例欠佳,
或許應該舉雇傭關係:
員工就算被開除或是離職,
資方若有欠薪,
於雇傭關係結束後仍應發給。
[[阿空]]
並不只是說我沒有住那邊囉
而是法律上我們也不再是房東跟房客的關係了
我欠繳的房租還是要還啊,還是要繳嘛
所以,同樣的狀況,即使在伴侶制
可以單方終止、單方結束的狀況下
我原本該給你的贍養費
或是我在合約裡面寫說
結束的時候我應該要給你多少錢
或者是我每個月該給你多少錢
但還沒給的那些
原本就還是要給
不會因為我跟他終止了伴侶關係就不用給
這是一定要強調的部分
所以並不是說單方終止就不用負責
[[與會者]]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兩個人
締結伴侶的時候,之間有甚麼民事的約定
即使伴侶結束了,也還是要照那個約定…
[[阿空]]
對,照那個約定走
伴侶契約本身他就是你們兩個之間的約定
並不會說你們兩個不再是伴侶了,那份約定就不存在
他就是一份合約嘛
你把它解釋成…財產上他就是一份合約嘛
然後契約又存在,又真實的存在
所以即使你們的關係結束了
那些該付的還是要付啊
[[說明]]
草案§1058-7Ⅱ:
伴侶得約定伴侶一方或雙方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草案§1058-13Ⅱ:…
伴侶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
不因伴侶關係終止而受影響,…
[[阿空]]
所以,包含甚麼?
包含對小孩的扶養
因為現在伴侶沒有…沒有婚生推定嘛
假設甲說…在伴侶契約裡面說要扶養小孩
而且是永久扶養
那即使伴侶關係結束了,甲還是要養他啊
甲還是要養小孩
並不會因為伴侶關係結束了就不用養
因為契約在那邊,是你簽的契約
但是,有一個狀況
這也是一個…可能要想的啦
不擅長寫合約的人,是不是會被騙勒?
我覺得會有這個問題
假設…我就取巧啊,我就說
「在伴侶關係存續中,我會照顧對方的小孩。」
意思就是當伴侶關係結束,我就不用養了
就不用再付他贍養費(應為扶養費)了
我剛說那句話…兩相對照你就發現不對勁嘛
就是「在伴侶關係存續中」
可是當你把這一條埋在很多條文裡面的時候
你是不是真的還會注意到?
我覺得這是要細緻去想像
當結為伴侶的雙方
他們的資訊或者是任何能力
能力上不對等的時候會發生甚麼事情
這是一個…伴侶間的…
[[與會者]]
伴侶契約…玩弄文字遊戲之類的
可是因為契約一定是要執行時才會去看的
所以其實也是可以再去申告說這…單條無效
[[說明]]
草案§1058-2:
伴侶契約…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伴侶一方之請求調整之。
草案§1058-13Ⅱ: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因伴侶關係終止而…
有調整之必要…協議不成者,
伴侶之一方得請求法院酌定或免除之。
婚姻制亦有類似規定(現行民法§1055)
[[阿空]]
可以,可以這樣沒錯
但是這是救濟方法
所謂的救濟方法都有很大的一個問題
你要先被侵害才可以救濟
我們看到所有關於訴訟、救濟、申訴…
各位以後如果看到任何這一類的字眼,都要先注意到…
所有訴訟、救濟、申訴,一直都是
你先被侵害了,才可以做這些事情
[[與會者]]
要有受害者才能…
[[阿空]]
你要先成為受害者,才可以去賠償
你要先受傷才可以賠償
然後,賠償的是不是你受傷就應得的部分呢?
不一定喔,不一定會到那麼多
因為你也許沒有辦法證明你受傷的真的是這麼多
很多狀況沒有辦法證明嘛
他…他三個月前…他三年前打我一巴掌
[[說明]]
此例欠佳,
無論是普通傷害或公然侮辱,
事隔三年均已民、刑事均不能告。
(民法§197、刑事訴訟法§237)
[[阿空]]
這種事你要怎麼另外去證明啦?可能LINE的對話紀錄…
都被洗掉了吧,你要滑到那邊都很困難
我覺得這(資訊不對等而致契約不公平)
是伴侶契約的一個狀況啦
那另外還有像…
我覺得先回到最初衷:為什麼他要設計成單方終止?
我覺得這是在跟…
不管是贊成方在討論,或者是跟反方討論的時候
一定要回到的初衷
他為什麼要弄成單方終止?
就是因為在婚姻制裡面
雙方合意終止或裁判離婚
有一些不理想的狀況嘛
合意終止…就是因為沒辦法合意終止
所以要走到裁判離婚
[[說明]]
民法§1049: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
民法§1052Ⅰ: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
  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阿空]]
裁判離婚是甚麼狀況?裁判離婚我剛提了
當對方不願意跟你聯絡的時候,你才會走到裁判離婚
裁判離婚有甚麼效果?
你自己當原告、你要跑法院
[[說明]]
勘誤:
離婚訴訟需經調解,調解時尚無須繳費;
若調解不成,起訴時需繳交裁判費三千元。
參閱:
家事事件法§23、§51、
民事訴訟法§77-14、§77-16、§77-20
[[阿空]]
你要先繳裁判費
以前是三千塊,我不知道現在多少
那如果對方…
然後,一定勝訴嗎?
不一定喔,不一定勝訴喔
所以如果審的法官覺得說
「他還是有給你贍養費啊,雖然一個月才三千塊而已…
但是他沒有不管家裡啊,他還是有回家啊」
然後就最後沒有判他離婚
那這時候要怎麼辦?
我之前有個朋友說「那就擺爛嘛
就換他要養我,因為有配偶關係。」
[[說明]]
民法§1116-1: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
民法§1117:
Ⅰ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Ⅱ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違反者需依刑法§294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阿空]]
然後我就想說:不行啊
那如果他實際上沒有養你,你要怎麼辦呢?
因為配偶間有扶養義務嘛
所以當一方不能經營自己生活的時候
另外一方要負責
可是「另外一方法律上的負責」是甚麼意思?
「法律上的負責」是「當他沒負責的時候,你可以去告他」
可是那也要你那時候還有力氣去告他啊
所以就有這些不樂見的問題
可是我覺得也必須承認:伴侶制在允許單方結束之後…
單方終止,我不喜歡說「解消」、「解除」啦
[[說明]]
法律術語:
無效:
「自始不存」的既定狀態,做任何事都不會使其有效。
撤銷(民法§114Ⅰ):
使法律關係「變成」自始不存;但如未撤銷,則仍為有效。
(婚姻為例外,見民法§998)
終止:
使法律關係「不再」繼續存在,不影響其「曾經存在」的事實。
[[阿空]]
因為我覺得「解除」容易
讓大眾誤解說「好像那個契約不在了」
可是那契約是存在的,只是關係不一樣了
所以我習慣還是用「終止」這個詞
那單方終止有甚麼狀況?
假設一對異性戀,他們結為伴侶
女方就想說「啊,至少有伴侶嘛」
所以就很放心地進行了所謂的危險性行為
[[說明]]
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2:
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
醫學上評估可能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為。
[[阿空]]
我習慣講無套內射,於是(女方)就懷孕了
然後這時候男方就解消伴侶關係
這個狀況正方通常會說「這在婚姻制也會發生啊
即使你們沒結婚還是會發生嘛」
可是我覺得同樣回到「只有女性會懷孕」這一點
當她覺得在伴侶制中她就覺得夠安全了的時候
我覺得那個比例增加啦
增加了她「覺得夠安全,而接受了危險性行為
進而懷孕」的這個比例
我自己覺得是有增加的
我覺得這種增加而造成的…不幸嗎?
造成的現象是要去面對的
即使原本就會發生
即使沒結婚也會發生非婚生子嘛
但如果是在結為伴侶之後她覺得夠安心了而這樣
結果男方真的跑了,跑到國外去了
你要連強制執行也沒辦法,那這時候…
[[說明]]
勘誤:
「逃到國外」與「脫產」不同,
國內仍有財產者,即使人在國外也可強制執行。
[[阿空]]
其實結婚也會啦,丈夫跑了
然後你要強制執行也沒辦法,也是會有這些狀況
但是到底是不是會造成這樣的現象
我覺得還是有一些需要考慮的地方啦
[[與會者]]
就是說這是一個因為有伴侶制而發生的部分
給女方一個…好像有保障的錯覺
[[阿空]]
其實必須說連連婚姻制都不一定有保障
因為當他完全脫產跑到國外,你也沒有辦法獲得救濟
[[與會者]]
法院也是可以確認親子關係
然後終止…裁判離婚不是嗎?
[[說明]]
民法§1067Ⅰ:
有事實足認其為…生父者,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民法§1052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阿空]]
對,可以裁判離婚
[[與會者]]
所以這跟伴侶制的關聯…?
他就少打一個官司?
[[阿空]]
我不會說是因為伴侶制「才」會發生這樣的關係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還是會增加…
[[與會者]]
提高一些幻想性
[[阿空]]
我覺得對他夠放心了嘛
就是他願意跟我結為伴侶
也許他有其他的考量不能跟我結為夫妻
像甚麼考量呢,比方說
我們必須是公司的股東跟關係企業
[[說明]]
私立學校法§44: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校長之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
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6:
社會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之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為專任工作人員。…
伴侶之血親並非姻親,而不受此類規定限制。
[[阿空]]
但是目前呢關於關係企業的定義
有一些…就親屬不能是…
就類似這種
當伴侶制出來之後,原本規範
婚姻制要迴避的那些事情,比方說理事長跟秘書長的關係
也許在(伴侶制)這邊是不適用
有人也許會用伴侶制去逃避它
有一些跟現實生活很複雜的部份啦
我覺得那些還是真的要去面對
[[與會者]]
我覺得那兩個差別應該是說
因為婚姻關係不容易結束,所以假設這個…
這個陳世美真的要拋棄的話
他必須要做出一定的犧牲
比如說像是脫產到國外去、要離開台灣
他才能夠完完全全的擺脫
但如果是伴侶制的話
那男的可以大搖大擺的在女的面前喝酒抽菸
但女的不能拿他怎麼樣,…
[[阿空]]
還是可以啦,就是依照伴侶契約而去要的那些…
[[與會者]]
假設契約就是沒有…
[[阿空]]
對,那就是契約沒寫那麼多的時候
就是剛剛提的那個…被玩弄
[[與會者]]
女的就只能在那邊咬手帕
哭著看那不負責任的男人在那邊花他的錢
但是就不理他的小孩
[[阿空]]
就有這個狀況
還有一個狀況是
伴侶制中間的小孩不受婚生推定
[[說明]]
草案§1058-7Ⅰ:
伴侶關係存續中受胎之子女,
無第 1063 條婚生推定之準用。
[[阿空]]
所以即使真的是他的小孩
可是因為是伴侶制,所以不受婚生推定
[[與會者]]
這也算疑義嗎?
[[阿空]]
這個…算是吧…
我覺得不是疑義,還蠻清楚的啊
我現在要說一個我不樂見的狀況啦
因為在伴侶關係中,女方生的小孩…
異性戀伴侶關係中,女方生的小孩不受婚生推定
所以甲跟丙有沒有親子關係?
法律上沒有,除非甲去扶養(撫育)丙
[[說明]]
現行民法§1065Ⅰ: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阿空]]
結果現在,他知道…
也是跟剛剛同樣的狀況
懷孕之後他斷了伴侶關係
甲要不要養丙?
在乙去告他之前都不用
[[與會者]]
除契約上另有規定外,否則沒有他的義務
[[說明]]
草案§1058-7Ⅱ:
伴侶得約定伴侶一方或雙方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阿空]]
對,法律上沒有他的義務
必須乙或丙自己去告說
「欸,你是我爸」
真的有這樣一個訴訟啦
認領之訴
[[說明]]
現行民法§1067Ⅰ: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阿空]]
母親跟孩子可以去告說「欸這傢伙是我爸」
逼這個爸爸要養丙
[[與會者]]
血緣上的父親…
[[阿空]]
告血緣上的父親,一定得養
[[說明]]
現行民法§1114: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與會者]]
(血緣上的父親)有扶養義務?
[[阿空]]
對對,血緣上的父親有扶養義務
因為伴侶關係的時候他不受婚生推定嘛
所以法律上不知道甲是她爸
法律上不知道
那在確認之前甲就不用養他
你必須先去…
你要甲去養丙,你要先去告他
[[與會者]]
還是要走一步嘛
[[阿空]]
對,你要先走一步
我覺得所有事情說到「告」你就要想說
他們的生活環境有沒有辦法支撐這個訴訟?
假設這是個大老闆;這傢伙沒工作
那他們家有沒有這份精力去告他?
雖然這…以訴訟來說很便宜,就三千塊
可是律師費勒?不是大家都會打訴訟的耶
[[說明]]
民事訴訟法§77-14Ⅰ:
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
[[阿空]]
會有這樣的狀況啦
[[與會者]]
你可以條列一下人力與物資的耗損?
[[阿空]]
人力與物資的耗損!?
這個喔…其實訴訟…
如果你沒錢的話,訴訟費用可以讓國家代墊
可是如果你輸了還是要繳
[[說明]]
民事訴訟法§107:
Ⅰ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
 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Ⅱ法院認定前項資力時,
 應斟酌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
 基本生活之需要。
民事訴訟法§110Ⅰ:
准予訴訟救助,於訴訟終結前,有下列各款之效力:
一、暫免裁判費…
[[與會者]]
公辦律師…
[[說明]]
裁判費與律師費的繳費對象不同,
故補助機制也不同。
沒錢請律師可考慮向
依《法律扶助法》成立的
法扶基金會求助。
[[阿空]]
其實就訴訟費用啦
我提一個更實際的、
沒有辦法支撐訴訟的狀況
假設乙在工作,他就需要工作
他沒有辦法請假,一請假就被開除
我們知道現在對於勞工的保護不是那麼周延
而且你想一下喔
就算你老闆願意讓你請好了
「欸你是甚麼官司啊?」
「喔,我那個…男人跑了。」
這種事說出口的時候
在你的工作職場環境對你的看法是甚麼?
就會開始看不起,或者是有任何不同的看法嘛
我覺得大家在看一個事情的時候
「你可以去打官司啊」
當你說出這句話的時候
你要想說「他有沒有能力去打官司」
這是所有提到救濟的時候一定要提的啦
其實最大就是訴訟費用啦,啊還有上班
[[與會者]]
時間
[[阿空]]
時間、精神…
這個訴訟要撐多久?
假設…一樣算半年好了,比較快的
那這半年他們撐得下去嗎?
就會有這些問題
當然你還是可以說
「沒有伴侶制度也有這些效果啊」
也是一樣啦
他們就沒結婚嘛,甲跟乙沒結婚嘛
但是回到我說的:如果甲跟乙
他們沒有任何關係的情況下,乙真的會願意讓…
[[與會者]]
讓甲無套內射
[[阿空]]
讓甲無套內射的那個比例是比較低的嘛
我的解讀是這樣啦
所以我覺得伴侶制
並不是完全不可能增加不樂見的情況
只是回到…
大家有在看《哲學哲學雞蛋糕》嗎?
[[說明]]
《哲學哲學雞蛋糕》
http://cja.tw/
由中正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
朱家安成立的部落格。
[[阿空]]
他有一個理論我覺得很…
他的論理就是
即使這些會發生
即使這些是伴侶制的錯
因為伴侶制受惠的那些人
就應該要負責嗎?
[[說明]]
〈伴侶法的婚約困境〉
http://cja.tw/4256/
「為什麼法律只應該對你負責?
 而不是同時也向…認為伴侶關係
 比婚姻更適合自己的情侶負責?」
〈反伴侶法的故事論證解析〉
http://cja.tw/4247/
「要以故事案例作為反對伴侶法
 的理由,必須滿足…」
[[阿空]]
他就會打個問號
這個狀況我們確實不樂見
也許有別的方式可以避免這樣的狀況
而又保留伴侶制
可以多提供給一些人受惠的地方
你應該這樣子去抵銷才去算
那當然這邊會有不同的論戰
有人就會說「你怎麼可以犧牲我們?」
然後我們又說「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
又會有這些不同的論戰
但是我覺得存在的東西就要承認啦
我真的很難一次把它寫出來
我再把那個…
我有寫一封大概八、九個意見給伴侶盟
我再看怎麼給大家或是公開出來好了
關於單方解約我還有一個
我自己的疑義
我很怕到最後這份影片
變成伴侶盟被打的那個…
[[與會者]]
我們歡迎理性的反面意見
不要是神會誅殺你的那些就好
我們要理性的實際的反面意見
[[阿空]]
好,感謝
實際的反面意見是…
伴侶制的解消方式是甚麼?先通知對方
其實條文裡面沒有寫到存證信函四個字啦
[[說明]]
草案§1058-11:
伴侶關係…終止,應以書面為之,
並向戶政機關為終止登記;…
草案§1058-12:
伴侶之一方單方終止伴侶關係,
登記時應提出書面通知他方之證明;…
[[阿空]]
總之你要通知對方
然後拿出你可以證明「已經通知對方」的證據
所以通常還是存證信函
去戶政機關登記
去戶政機關登記完之後
才真的結束伴侶關係
這邊有個問題:如果我寄了存證信函
最後沒有去戶政機關登記呢?
[[與會者]]
就不算終止
[[阿空]]
就不算終止嘛,可是對方會不會去確認?
[[與會者]]
他如果去確認沒有登記的話
就是沒有終止
[[阿空]]
對,那他如果沒去確認呢?
[[與會者]]
就是沒終止
[[阿空]]
就是沒終止嘛
假設甲乙…甲乙他們去做了伴侶登記
然後甲單方終止…
甲跟乙說要終止,但是沒有去登記
所以乙以為終止了
然後乙去跟丙做了伴侶登記
[[與會者]]
不行,不會過
[[說明]]
草案§1058-1:
…伴侶契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阿空]]
如果電腦程式設計的夠好
應該不能讓他過啦
可是我實在有點擔心政府機關的那個…
希望他們可以設計到這一塊
他們就不能登記嘛,因為第二個…
因為這邊其實沒結束啊
所以第二份伴侶是不會過的
如果是婚姻也不會過
[[說明]]
草案§985Ⅰ:
有配偶、伴侶者,不得重婚或締結伴侶。
草案§988: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
[[阿空]]
那照草案就已經是這樣,所以這邊還OK
但假設乙其實沒有這樣做…
乙因為相信伴侶終止了
他就很放心地想說
「我有個孩子可以繼承我…
雖然為數不多,但還是有十萬元的遺產
可以讓他…讓十歲的他還可以過個…兩年」好了
[[與會者]]
好哀傷
[[阿空]]
好像半年都有問題,再算房租的話…
這例子還是很複雜
因為就算乙掛掉了,丙…
十歲這個年紀還是會有別的事情要處理啦
觀護之家…不是觀護之家
有少年…有處理他的辦法
[[說明]]
民法§1091: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
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
[[阿空]]
可是甲跟乙其實沒有結束啊
就法律上沒結束,乙誤以為結束了嘛
那這時候乙掛掉了,財產怎麼分?
一半、一半,他只剩一半
只剩五萬,會有這個狀況
[[與會者]]
甲告訴乙要結束,其實沒有結束
他們兩個就分開過各自的生活
N 年過後乙掛掉了,丙要拿遺產的時候
突然發現為什麼只剩下一半
[[阿空]]
或者是,我講…舉個…
雖然我不覺得會發生
他們還是可以登記財產制嘛
財產制基本上挪用夫妻財產制那邊
[[說明]]
草案§1058-5Ⅰ:
伴侶未以契約訂立伴侶財產制者,
以分別財產制為其伴侶財產制。
[[阿空]]
他們假如登記財產共有
甲跟乙說我要去終止囉,跟他說要終止
結果其實沒去登記,就其實沒終止
然後甲去欠了很多錢
[[與會者]]
拋棄繼承嗎?
[[阿空]]
這不是拋棄繼承,乙就要還啊
因為他們共同財產耶
如果共同財產的話就會變這樣
但是這個其實很好解決啦
只要在戶政機關登記之後呢
規定戶政機關再寄一個通知給乙
我覺得就大致上可以解決了啦
這個還好,但我的意思是說
在任何的關於「登記」這件事情
都要想辦法通知有利益的第三人
這邊也許…
我覺得是一個點要注意的
其實關於登記這邊
家屬制度也有類似的狀況
因為家屬制度目前…
伴侶盟的家屬制度也只有講「變成家屬」的登記
他沒有講退出的登記
退出沒得登記
除非你再去跟別人結為家屬
那前面的可能會無效
前面的家屬就變得不是家屬了嘛
可是退出沒得登記
所以要再去主張「他們不是家屬」
其實就會變得更複雜,就會有舉證的問題
那這邊也是一樣,乙就不知道已經結束啦
當然再登記其他人為伴侶或配偶
這個應該要發現沒錯啦,但目前就沒有…
我學…親屬法的時候,那時候老師跟我說…
我們提到禁婚親,老師就說
她曾經去問過戶政機關說
[[說明]]
直系親屬、六親等內血親、五親等內姻親
原則上不得結婚。(民法§983Ⅰ)
[[阿空]]
要從戶政體系知道這兩個人彼此
是不是六親等或以內的關係,需要幾分戶口名簿?
他那時候給我的答案是破百份
[[說明]]
民國100年時內政部公布了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或許可推測現在的效率較高。
[[阿空]]
雖然我不知道怎麼算的啦,但總之他得到了這樣的答案
[[與會者]]
六親等…?
[[阿空]]
六親等內,輩分不同不能結婚
但總之,要確認這兩個人
是不是真的可以或不能結婚,你需要…
在兩年前需要上百份的戶籍謄本
才查得出來,才能夠確認
我就想說:不太可能
因為我之前念過資工系
我就想說:這種事應該很容易啊
應該大二的就寫得出來吧
資工系大二生就可以寫得出來那種判斷的機制
但至少確定一件事:目前他們的體系
並沒有辦法偵測那麼多東西
所以是不是真的…
(伴侶關係)真的解消了,還是沒有解消呢?
是不是更真的查就會查得出來?
就可能會有其他的狀況
[Script Info]
; Script generated by Aegisub 3.1.1
; http://www.aegisub.org/
Title: Default Aegisub file
ScriptType: v4.00+
WrapStyle: 0
ScaledBorderAndShadow: yes
YCbCr Matrix: TV.601
PlayResX: 640
PlayResY: 360
Aegisub Video Zoom Percent: 1.000000
Aegisub Scroll Position: 712
Aegisub Active Line: 719
Last Style Storage: Default
Aegisub Video Aspect Ratio: c1.777778
Aegisub Video Position: 100141
[V4+ Styles]
Format: Name, Fontname, Fontsize, PrimaryColour, SecondaryColour, OutlineColour, BackColour, Bold, Italic, Underline, StrikeOut, ScaleX, ScaleY, Spacing, Angle, BorderStyle, Outline, Shadow, Alignment, MarginL, MarginR, MarginV, Encoding
Style: Kong,微軟正黑體,18,&H00FFFFFF,&H000000FF,&H00000000,&H00000000,0,0,0,0,100,100,0,0,1,2,2,2,10,10,10,1
Style: Audience,標楷體,18,&H00FFFFFF,&H000000FF,&H00000000,&H00000000,0,-1,0,0,100,100,0,0,1,2,2,2,10,10,10,1
Style: Board,微軟正黑體,18,&H0000FFFF,&H000000FF,&H00000000,&H00000000,0,0,0,0,100,100,0,0,1,2,2,7,32,10,32,1
Style: Explanation,微軟正黑體,18,&H00FFFFFF,&H000000FF,&H00000000,&H00000000,0,0,0,0,100,100,0,0,1,2,2,7,350,10,32,1
[Events]
Format: Layer, Start, End, Style, Name, MarginL, MarginR, MarginV, Effect, Text
Dialogue: 0,0:00:10.32,0:00:13.68,Kong,,0,0,0,,我覺得代理孕母其實最大的爭議是墮胎相關
Dialogue: 0,0:00:13.68,0:00:31.04,Board,,0,0,0,,代孕議題另一憂慮是\N與性工作之相似;\N反對性工作之理由\N(例如可能誘發剝削與人口販運)\N幾乎均亦可用於反對代孕制度。
Dialogue: 0,0:00:13.68,0:00:19.74,Kong,,0,0,0,,就是當…你懷孕到一半\N結果代理孕母她身體有狀況不想養…不想生了
Dialogue: 0,0:00:19.74,0:00:24.02,Kong,,0,0,0,,或者是委託的人不想生了\N這時候那個胎兒怎麼辦?
Dialogue: 0,0:00:24.02,0:00:26.12,Kong,,0,0,0,,你會再牽扯到墮胎的問題
Dialogue: 0,0:00:24.02,0:00:31.04,Explanation,,0,0,0,,《優生保健法》第6條規定僅需\N「懷孕或生產,將影響\N 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N即可墮胎(人工流產)。\N(已婚者需得配偶同意;\N 未滿廿歲者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Dialogue: 0,0:00:26.12,0:00:31.04,Kong,,0,0,0,,這是代理孕母的…\N我覺得比較難解的一個結
Dialogue: 0,0:00:31.04,0:00:35.62,Kong,,0,0,0,,至於回到這邊的狀況,她懷孕到一半不想給他們了?
Dialogue: 0,0:00:36.66,0:00:37.66,Audience,,0,0,0,,抱著逃走了…
Dialogue: 0,0:00:37.66,0:00:43.16,Kong,,0,0,0,,抱著逃走了,然後…也會有其他的問題
Dialogue: 0,0:00:43.16,0:00:48.94,Kong,,0,0,0,,但是同樣我不覺得是伴侶盟的錯\N不是這個法案的錯
Dialogue: 0,0:00:48.94,0:00:52.90,Kong,,0,0,0,,原本也會發生的狀況\N原本一樣會發生啊
Dialogue: 0,0:00:52.90,0:00:53.82,Audience,,0,0,0,,不孕症…
Dialogue: 0,0:00:53.82,0:00:58.04,Kong,,0,0,0,,對啊,不孕症這些一樣會發生嘛
Dialogue: 0,0:00:58.04,0:01:04.22,Kong,,0,0,0,,你就把性別抽換一下\N大概就知道原本到底會不會發生
Dialogue: 0,0:01:04.54,0:01:10.22,Kong,,0,0,0,,只是在同性戀的組合\N特別是男男戀的時候,這個組合更容易發生
Dialogue: 0,0:01:10.22,0:01:15.36,Kong,,0,0,0,,應該說,他們如果要有小孩,就可能…
Dialogue: 0,0:01:15.36,0:01:20.74,Kong,,0,0,0,,你要說「這種事絕對不會發生」嗎?\N我不會說這種話
Dialogue: 0,0:01:24.98,0:01:28.02,Kong,,0,0,0,,好,我們正式來提一下收養好了
Dialogue: 0,0:01:28.74,0:01:31.98,Kong,,0,0,0,,收養、收養、收養\N大家跟我念一次:收養
Dialogue: 0,0:01:31.98,0:01:33.00,Audience,,0,0,0,,收養~
Dialogue: 0,0:01:33.00,0:01:35.16,Kong,,0,0,0,,不是領養!不要再念領養了
Dialogue: 0,0:01:37.08,0:01:38.44,Audience,,0,0,0,,是「收養」和「認領」?
Dialogue: 0,0:01:37.08,0:02:09.16,Explanation,,0,0,0,,收養:(長年或永久)\N多一個孩子。\N \N被收養:(長年或永久)\N成為別人的子女;\N通常會讓原本的父母\N少一個孩子。\N \N認領:(永久)\N男性使其子女\N不再是「父不詳」。\N
Dialogue: 0,0:01:38.44,0:01:42.60,Kong,,0,0,0,,對,收養和認領
Dialogue: 0,0:01:44.36,0:01:46.84,Kong,,0,0,0,,甚麼時候會用領養呢?
Dialogue: 0,0:01:46.84,0:01:52.08,Kong,,0,0,0,,「請用領養代替購買」的時候才會用領養
Dialogue: 0,0:01:46.84,0:02:09.16,Board,,0,0,0,,《動物保護法》中\N則有術語「認領」及「認養」。\N \N認領:飼主領回其走失動物\N認養:成為動物之飼主
Dialogue: 0,0:01:52.08,0:01:53.68,Kong,,0,0,0,,不要再領養了
Dialogue: 0,0:01:54.84,0:01:58.72,Kong,,0,0,0,,大家口語上還是用領養\N其實大家還是聽得懂
Dialogue: 0,0:01:58.72,0:02:05.28,Kong,,0,0,0,,因為認領(的對象)就是親生小孩嘛\N所以我們…前後文你看就知道是甚麼意思啦
Dialogue: 0,0:02:05.28,0:02:09.16,Kong,,0,0,0,,所以口語上大家用的時候也沒甚麼關係啦
Dialogue: 0,0:02:09.16,0:02:14.88,Kong,,0,0,0,,只是如你念過法律或是比方說考過國考\N要寫字的時候你就會卡住
Dialogue: 0,0:02:14.88,0:02:17.68,Kong,,0,0,0,,每次看到人家寫領養就會想要糾正他
Dialogue: 0,0:02:17.68,0:02:20.56,Kong,,0,0,0,,但是其實沒甚麼關係
Dialogue: 0,0:02:20.56,0:02:28.04,Kong,,0,0,0,,口語聽得懂就好了,跟剛剛那個…\N性交易啊、第三人是一樣的狀況
Dialogue: 0,0:02:20.56,0:02:32.04,Explanation,,0,0,0,,性交易:\N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N{\fs1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fs18}\N \N第三人:\N當事人以外之人。
Dialogue: 0,0:02:28.04,0:02:32.04,Kong,,0,0,0,,記得如果你自己要用法律條文的記得要再去分清楚
Dialogue: 0,0:02:34.80,0:02:42.84,Kong,,0,0,0,,關於收養…同性婚姻直接通過的話\N收養那邊其實就同性的配偶可以去收養小孩
Dialogue: 0,0:02:34.80,0:03:02.28,Explanation,,0,0,0,,現行民法§1074:\N夫妻收養子女時,\N應共同為之。…\N\N(草案僅將「夫妻」\N 改為「配偶」)
Dialogue: 0,0:02:42.84,0:02:44.76,Kong,,0,0,0,,就算你只改同性婚姻啦
Dialogue: 0,0:02:44.76,0:02:51.80,Kong,,0,0,0,,因為關於配偶共同收養小孩這一部分\N目前就是寫可以(應當)配偶共同收養
Dialogue: 0,0:02:51.80,0:02:59.76,Kong,,0,0,0,,同性婚姻之後,同性的配偶去收養小孩\N是有可能會發生的
Dialogue: 0,0:02:59.76,0:03:02.28,Kong,,0,0,0,,那…真的會發生嗎?
Dialogue: 0,0:03:02.28,0:04:57.80,Board,,0,0,0,,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N\N§16Ⅱ:\N收出養媒合服務者…\N評估有出養必要者,\N應即進行收養人之評估…\N\N§17Ⅰ:\N聲請法院認可\N兒童及少年之收養…\N應檢附…收出養評估報告。
Dialogue: 0,0:03:02.28,0:04:57.80,Explanation,,0,0,0,,草案§1079-1Ⅱ:\N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N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N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N \N(此與「子女最佳利益」\N 並不衝突。可參閱\N 〈美國心理學會對同性戀者\N 擔任親職的正式決議〉\N http://goo.gl/nH6Hsq )
Dialogue: 0,0:03:05.12,0:03:10.12,Kong,,0,0,0,,大家有沒有看過《派翠克,一歲半》?
Dialogue: 0,0:03:10.12,0:03:20.48,Kong,,0,0,0,,就一部瑞典的片子\N他就是一個同性婚姻合法,而且可以去收養小孩的國家
Dialogue: 0,0:03:20.48,0:03:23.48,Kong,,0,0,0,,可是那部片在講甚麼?\N容我雷一點點劇情
Dialogue: 0,0:03:23.48,0:03:29.92,Kong,,0,0,0,,那部片是在講說\N即使他們是合法的配偶,也可以去收養小孩
Dialogue: 0,0:03:29.92,0:03:37.56,Kong,,0,0,0,,可是當你去社福團體登記的時候\N他們會把你排在優先權最前面嗎?不會
Dialogue: 0,0:03:37.56,0:03:41.96,Kong,,0,0,0,,他們就是等了…等了多久啊?\N然後才好不容易排到一個
Dialogue: 0,0:03:41.96,0:03:50.12,Kong,,0,0,0,,排到的是甚麼呢?\N排到的是沒有人敢收的重傷害犯
Dialogue: 0,0:03:50.12,0:03:59.36,Kong,,0,0,0,,破一下梗啦,反正它的主線劇情就是原本\N他們以為他們收養了個一歲半的小孩,殊不知其實是個十五歲
Dialogue: 0,0:03:59.36,0:04:02.88,Kong,,0,0,0,,大概就是這樣的梗,就是他的主線劇情
Dialogue: 0,0:04:02.88,0:04:10.56,Kong,,0,0,0,,其實它裡面提的,就是: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即使同性…
Dialogue: 0,0:04:10.56,0:04:23.56,Kong,,0,0,0,,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即使同性配偶可以收養小孩了\N同性戀仍然在社會上受到的評價是不一樣的
Dialogue: 0,0:04:23.56,0:04:28.72,Kong,,0,0,0,,那部片一開始就是他們搬進一個社區
Dialogue: 0,0:04:28.72,0:04:35.88,Kong,,0,0,0,,鄰居就說「欸,你們家女主人呢?」\N另外一半出現,就說「他是我先生。」
Dialogue: 0,0:04:35.88,0:04:41.36,Kong,,0,0,0,,鄰居就說「痾,我以為你們是一個家庭。」
Dialogue: 0,0:04:41.36,0:04:45.44,Kong,,0,0,0,,感覺很經典的台詞,完全可以想像發生這些台詞
Dialogue: 0,0:04:45.44,0:04:52.28,Kong,,0,0,0,,就是說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大家在看同性戀的時候\N(偏見與刻板印象)也沒有那麼快結束
Dialogue: 0,0:04:52.28,0:04:57.80,Kong,,0,0,0,,也是很多同運界的前輩在講\N「同性婚姻不是同志運動的終點」
Dialogue: 0,0:04:57.80,0:05:04.12,Kong,,0,0,0,,我就會補說:漢人跟原住民也一開始就可以結婚啊
Dialogue: 0,0:05:04.12,0:05:10.48,Kong,,0,0,0,,法律也沒禁止(異族通婚)啊\N但是我們並沒有現在對原住民歧視就完全消失
Dialogue: 0,0:05:12.68,0:05:16.52,Kong,,0,0,0,,收養跟認領還有個差別喔
Dialogue: 0,0:05:12.68,0:05:22.28,Explanation,,0,0,0,,收養:(長年或永久)\N多一個孩子。\N \N被收養:(長年或永久)\N成為別人的子女;\N通常會讓原本的父母\N少一個孩子。\N \N認領:(永久)\N男性使其子女\N不再是「父不詳」。\N
Dialogue: 0,0:05:16.52,0:05:22.28,Kong,,0,0,0,,剛提到認領不用登記,可是收養要登記
Dialogue: 0,0:05:22.28,0:05:57.24,Board,,0,0,0,,民法§1079Ⅰ:\N收養應以書面為之,\N並向法院聲請認可。\N \N民法§1079-3:\N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N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N發生效力。
Dialogue: 0,0:05:22.28,0:05:57.24,Explanation,,0,0,0,,戶籍法§7雖規定\N「認領,應為認領登記。」\N但若未登記,認領仍為有效。
Dialogue: 0,0:05:22.28,0:05:27.64,Kong,,0,0,0,,收養要登記也可以理解啦\N原本你爸你媽是誰,後來變成誰
Dialogue: 0,0:05:27.64,0:05:31.84,Kong,,0,0,0,,這個法律上要確認一下,不然到時候扶養關係…
Dialogue: 0,0:05:31.84,0:05:33.72,Audience,,0,0,0,,身分證會改嗎?
Dialogue: 0,0:05:33.72,0:05:38.24,Kong,,0,0,0,,身分證…現在應該會改了啦\N我不確定最早有沒有
Dialogue: 0,0:05:38.24,0:05:45.40,Kong,,0,0,0,,但總之政府…國家這個機器是知道這件事情的\N當你在做收養的時候
Dialogue: 0,0:05:45.40,0:05:57.24,Explanation,,0,0,0,, \N勘誤:\N認領亦有確定時點,\N只是舉證方便性的問題。
Dialogue: 0,0:05:45.40,0:05:51.92,Kong,,0,0,0,,所以他(收養)有開始的時間\N他會有一個確定的時間點
Dialogue: 0,0:05:51.92,0:05:57.24,Kong,,0,0,0,,那認領不用,認領就是…\N我有扶養(撫育)那就是了
Dialogue: 0,0:05:51.92,0:05:57.24,Explanation,,0,0,0,, \N民法§1065Ⅰ:\N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N視為認領。
Dialogue: 0,0:06:02.40,0:06:09.64,Kong,,0,0,0,,收養有一些條件啦,比方說直系血親不能收養\N直系都不能收養,姻親也不行
Dialogue: 0,0:06:02.40,0:08:17.65,Explanation,,0,0,0,,民法§1073-1:\N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N一、直系血親。\N二、直系姻親。…\N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N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N  輩分不相當者。
Dialogue: 0,0:06:09.64,0:06:14.64,Kong,,0,0,0,,所以不能說爺爺收養孫子。這個不行
Dialogue: 0,0:06:14.64,0:06:22.60,Kong,,0,0,0,,有時候可能爺爺有一些考量,想要收養孫子\N或者是其實根本就是爺爺跟媳婦生的小孩
Dialogue: 0,0:06:22.60,0:06:31.68,Kong,,0,0,0,,這一類的狀況…我覺得應該很多啦\N這一類的狀況呢,你依然不能收養
Dialogue: 0,0:06:31.68,0:06:39.68,Kong,,0,0,0,,還有不能直接收成孫子,比方說張三丰要收張無忌
Dialogue: 0,0:06:39.68,0:06:45.60,Kong,,0,0,0,,不能收成孫子,你只能收成下一代,只能收成兒子
Dialogue: 0,0:06:45.60,0:06:48.12,Audience,,0,0,0,,所以是親屬之間不能收養?
Dialogue: 0,0:06:48.12,0:06:54.22,Kong,,0,0,0,,可以,親屬之間可以收養\N可是是像我兄弟的孩子,我可以收養
Dialogue: 0,0:06:55.42,0:06:56.51,Audience,,0,0,0,,直系親屬?
Dialogue: 0,0:06:56.51,0:08:17.65,Board,,0,0,0,,親屬:\N+ 血親\N * 直系\N  # 尊親屬\N  # 卑親屬\N * 旁系\N+ 配偶\N+ 姻親\N * 血親之配偶\N * 配偶之血親\N *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ialogue: 0,0:06:56.51,0:07:01.08,Kong,,0,0,0,,直系親屬不行啦。旁系可以
Dialogue: 0,0:07:01.08,0:07:08.80,Kong,,0,0,0,,可是(親等)很近的話,要輩份相當\N就是你們剛好差一倍才可以
Dialogue: 0,0:07:08.80,0:07:10.91,Kong,,0,0,0,,你不能說…
Dialogue: 0,0:07:10.91,0:07:12.57,Audience,,0,0,0,,哥哥收養弟弟?\N(不行)
Dialogue: 0,0:07:12.57,0:07:18.62,Kong,,0,0,0,,這個不行,差兩輩不行\N因為他們(親等)太近了
Dialogue: 0,0:07:18.62,0:07:27.31,Kong,,0,0,0,,可是如果再隔幾代就可以\N跟婚姻一樣有一些「太近了不行」的限制
Dialogue: 0,0:07:27.31,0:07:29.54,Audience,,0,0,0,,等一下,為什麼這個可以,而這個不行?
Dialogue: 0,0:07:29.54,0:07:31.31,Kong,,0,0,0,,這個嗎?因為他們差一輩啊
Dialogue: 0,0:07:31.31,0:07:32.28,Audience,,0,0,0,,差兩輩就不行?
Dialogue: 0,0:07:32.28,0:07:42.22,Kong,,0,0,0,,差兩輩就不行,因為…條文是寫「輩份相當」啦\N「相當」怎麼解釋呢?我個人這樣解釋
Dialogue: 0,0:07:42.22,0:07:44.22,Kong,,0,0,0,,我沒有實際去查有沒有真的這樣子的…
Dialogue: 0,0:07:44.22,0:07:45.82,Audience,,0,0,0,,「再差遠一點就可以」是指?
Dialogue: 0,0:07:45.82,0:07:51.37,Kong,,0,0,0,,再差遠一點是說\N比方說一表八千里…三千里
Dialogue: 0,0:08:06.45,0:08:15.20,Kong,,0,0,0,,他跟他就可以啦,可是就有點遠\N你要算(親等)就是有點遠
Dialogue: 0,0:08:15.20,0:08:17.65,Kong,,0,0,0,,夠遠就可以啦,簡單講
Dialogue: 0,0:08:17.65,0:08:23.48,Audience,,0,0,0,,收養跟被收養的人\N他們「有沒有父母」有沒有關係?
Dialogue: 0,0:08:23.48,0:08:25.20,Kong,,0,0,0,,有沒有父母…
Dialogue: 0,0:08:25.20,0:08:28.74,Kong,,0,0,0,,被收養的人的父母要同意喔\N他原本的父母要同意
Dialogue: 0,0:08:25.20,0:08:31.02,Explanation,,0,0,0,,民法§1076-1:\N子女被收養時,\N應得其父母之同意。…
Dialogue: 0,0:08:28.74,0:08:31.02,Audience,,0,0,0,,如果他父母都還在,你還是可以收養?
Dialogue: 0,0:08:31.02,0:08:36.80,Kong,,0,0,0,,對對對\N收養的效果就是他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沒了
Dialogue: 0,0:08:32.90,0:12:50.62,Explanation,,0,0,0,,民法§1077\NⅠ養子女與\N 養父母{\u1}及其親屬間{\u0}之關係,\N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N 與婚生子女同。\NⅡ養子女與\N 本生父母{\u1}及其親屬{\u0}間\N 之權利義務,\N 於{\b1}收養關係存續中{\b0}停止之。…\N…
Dialogue: 0,0:08:36.80,0:08:40.48,Kong,,0,0,0,,要記得這件事: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沒囉
Dialogue: 0,0:08:40.48,0:08:42.62,Kong,,0,0,0,,除非你終止收養啦,可以辦終止收養
Dialogue: 0,0:08:40.48,0:08:46.40,Explanation,,0,0,0,, \N終止收養:\N參閱《民法》§1080
Dialogue: 0,0:08:42.62,0:08:43.37,Audience,,0,0,0,,再回去?
Dialogue: 0,0:08:43.37,0:08:46.40,Kong,,0,0,0,,對,就是把這東西丟回去
Dialogue: 0,0:08:46.40,0:08:47.82,Audience,,0,0,0,,不可以同時有?
Dialogue: 0,0:08:47.82,0:08:51.14,Kong,,0,0,0,,不可以同時有(與原生家庭與收養家庭的繼承權)
Dialogue: 0,0:08:51.14,0:08:54.11,Audience,,0,0,0,,收養之後就變成…
Dialogue: 0,0:08:54.11,0:08:56.91,Audience,,0,0,0,,比方說我收養別人\N他就變成我的,就不是他(原生父母)的?
Dialogue: 0,0:08:56.91,0:09:07.20,Kong,,0,0,0,,對對對,你就想說收養…他就是你的\N我管你他叫養子還是親生孩子,他就是你的孩子
Dialogue: 0,0:09:09.20,0:09:14.11,Kong,,0,0,0,,「收養」跟「婚生子女否認」\N會有一些難分難解的關係
Dialogue: 0,0:09:14.11,0:09:18.62,Kong,,0,0,0,,因為「婚生子女否認」那邊有兩年時間限制嘛\N你過了他就沒了
Dialogue: 0,0:09:14.11,0:09:18.62,Board,,0,0,0,,民法§1063:\N…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N…夫妻之一方或子女\N自知悉…之時起二年內為之。\N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N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N \N例外:《家事事件法》§64
Dialogue: 0,0:09:18.62,0:09:23.08,Kong,,0,0,0,,可是收養沒有喔,隨時可以收養\N(而同樣會造成法律上親子關係的變化)
Dialogue: 0,0:09:23.08,0:09:35.42,Kong,,0,0,0,,當然大家都要同意啦,所有相關人等\N相關人是被收養人、被收養人當時法律上的父母
Dialogue: 0,0:09:35.42,0:09:39.71,Kong,,0,0,0,,你可以想把他那個親屬關係移轉
Dialogue: 0,0:09:39.71,0:09:47.54,Kong,,0,0,0,,收養還有甚麼效果?\N收養其實還會影響更多關係
Dialogue: 0,0:09:49.54,0:09:53.37,Kong,,0,0,0,,假設這樣,那他又去收養了一個人
Dialogue: 0,0:09:54.68,0:09:55.65,Kong,,0,0,0,,其實呢…
Dialogue: 0,0:10:09.08,0:10:11.60,Kong,,0,0,0,,今天試著劃一些複雜的圖
Dialogue: 0,0:10:11.60,0:10:18.05,Kong,,0,0,0,,假設甲有兩個親生孩子\N他現在要收養己,要誰同意?
Dialogue: 0,0:10:18.05,0:10:26.45,Board,,0,0,0,,民法§1076-1Ⅰ:\N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
Dialogue: 0,0:10:18.05,0:10:20.57,Kong,,0,0,0,,己要同意嘛,然後乙、丙要同意
Dialogue: 0,0:10:20.57,0:10:23.65,Kong,,0,0,0,,其實己的同意有點…複雜
Dialogue: 0,0:10:20.57,0:10:26.45,Board,,0,0,0,, \N民法§1076-2Ⅰ:\N被收養者未滿七歲時,\N應由其法定代理人\N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N \N法律上的意思就是:\N未滿七歲的孩童,\N其意願一點都不重要。
Dialogue: 0,0:10:23.65,0:10:26.45,Kong,,0,0,0,,甲當然自己要同意啊,因為他要收養的啊
Dialogue: 0,0:10:26.45,0:10:28.40,Kong,,0,0,0,,這條線牽起來囉
Dialogue: 0,0:10:28.40,0:10:30.28,Audience,,0,0,0,,甲的配偶要同意嗎?
Dialogue: 0,0:10:28.40,0:10:35.48,Board,,0,0,0,,民法§1074Ⅰ:\N夫妻收養子女時,\N應共同為之。…
Dialogue: 0,0:10:30.28,0:10:35.48,Kong,,0,0,0,,要要要,如果他有配偶…
Dialogue: 0,0:10:35.48,0:10:40.17,Kong,,0,0,0,,這條線牽起來之後,這條線就斷了
Dialogue: 0,0:10:43.31,0:10:45.88,Kong,,0,0,0,,當這時候…假設是獨生子啦
Dialogue: 0,0:10:45.88,0:10:52.74,Kong,,0,0,0,,假設乙掛掉了,乙的繼承權歸誰?\N全部給丙,己就再也沒有了
Dialogue: 0,0:10:52.74,0:10:55.54,Kong,,0,0,0,,除非你終止收養了,(繼承權)才會回來
Dialogue: 0,0:10:55.54,0:10:58.28,Kong,,0,0,0,,在這邊好像還好\N你看這邊喔
Dialogue: 0,0:10:58.28,0:11:01.48,Kong,,0,0,0,,當甲掛掉了,誰可以收到錢?
Dialogue: 0,0:11:01.48,0:11:04.62,Audience,,0,0,0,,丁、戊、己
Dialogue: 0,0:11:06.34,0:11:11.20,Kong,,0,0,0,,可是收養的時候\N丁跟戊不能拒絕耶
Dialogue: 0,0:11:11.20,0:11:15.20,Kong,,0,0,0,,所以他們的繼承權從 1/2 變成 1/3
Dialogue: 0,0:11:15.20,0:11:17.25,Audience,,0,0,0,,財產本來就甲的啊!
Dialogue: 0,0:11:17.25,0:11:20.05,Kong,,0,0,0,,對對,財產本來就甲的
Dialogue: 0,0:11:20.05,0:11:25.14,Kong,,0,0,0,,沒錯啦,但是就會發生一個狀況
Dialogue: 0,0:11:25.14,0:11:29.65,Kong,,0,0,0,,丁跟戊就會說:你們收養不成立啊!\N就會有…
Dialogue: 0,0:11:29.65,0:11:32.51,Audience,,0,0,0,,丁為什麼可以說收養不成立?
Dialogue: 0,0:11:32.51,0:11:38.22,Kong,,0,0,0,,你可以說甚麼…詐欺、脅迫之類的\N有很多理由可以說他不成立啦
Dialogue: 0,0:11:38.22,0:11:43.14,Kong,,0,0,0,,但是會有這個效果喔。所以鄉土劇劇情也很好演
Dialogue: 0,0:11:45.02,0:11:50.45,Kong,,0,0,0,,「你根本就不是我們家的小孩」這一類的劇情
Dialogue: 0,0:11:52.11,0:11:54.22,Kong,,0,0,0,,或者是,另外一個狀況…
Dialogue: 0,0:11:59.65,0:12:03.42,Kong,,0,0,0,,甲先掛掉了,我們不管甲的遺產
Dialogue: 0,0:12:03.42,0:12:09.48,Kong,,0,0,0,,後來己掛掉了,財產給誰?
Dialogue: 0,0:12:09.48,0:12:11.37,Kong,,0,0,0,,假設他也沒配偶、沒有其他人
Dialogue: 0,0:12:11.37,0:12:17.42,Kong,,0,0,0,,乙、丙沒有嘛,因為就沒有親屬關係了\N那就給丁、戊了,就給兄弟
Dialogue: 0,0:12:17.42,0:12:18.80,Kong,,0,0,0,,如果…沒有孩子…
Dialogue: 0,0:12:18.80,0:12:45.14,Board,,0,0,0,,民法§1138:\N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N依左列順序定之:\N一、直系血親卑親屬。\N二、父母。\N三、兄弟姊妹。\N四、祖父母。
Dialogue: 0,0:12:18.80,0:12:25.88,Kong,,0,0,0,,優先是先孩子啦\N沒有孩子的話就給長輩…給爸媽
Dialogue: 0,0:12:25.88,0:12:30.34,Kong,,0,0,0,,爸媽也(先)掛掉的話就給兄弟\N大概有這樣的順序
Dialogue: 0,0:12:30.34,0:12:32.00,Audience,,0,0,0,,不會再往上?
Dialogue: 0,0:12:32.00,0:12:39.31,Kong,,0,0,0,,上面不會再往上,上面只有一層\N上面只會算一層啦,下面可以一直算
Dialogue: 0,0:12:39.31,0:12:45.14,Kong,,0,0,0,,這個也是法條寫的…
Dialogue: 0,0:12:45.14,0:12:50.62,Kong,,0,0,0,,其實收養就是…變成有血緣關係\N就這樣想就好了
Dialogue: 0,0:12:45.14,0:12:50.62,Explanation,,0,0,0,, \N收養關係又稱「擬制血親」
Dialogue: 0,0:12:50.62,0:12:52.45,Kong,,0,0,0,,收養另外一個效果是…
Dialogue: 0,0:12:52.45,0:13:01.14,Kong,,0,0,0,,之前認識幾對年齡差距非常大的情侶\N我有一次就想說:他們可以辦收養耶
Dialogue: 0,0:13:01.14,0:13:05.37,Kong,,0,0,0,,收養有個條件是相差二十歲
Dialogue: 0,0:13:01.14,0:13:12.51,Explanation,,0,0,0,,民法§1073Ⅰ:\N收養者之年齡,\N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N…
Dialogue: 0,0:13:05.37,0:13:07.42,Audience,,0,0,0,,之前聽說是三十歲…
Dialogue: 0,0:13:07.42,0:13:12.51,Kong,,0,0,0,,差二十歲就可以了\N差二十歲他們就可以去登記收養
Dialogue: 0,0:13:12.51,0:13:21.02,Kong,,0,0,0,,可是這一類收養有兩個狀況\N一個是孩子跟他原生父母的繼承權就不見了
Dialogue: 0,0:13:21.02,0:13:28.74,Kong,,0,0,0,,雖然你確實可以造成說…這對情侶\N雖然法律上是父子
Dialogue: 0,0:13:28.74,0:13:32.17,Kong,,0,0,0,,他們互相有扶養義務、互相有繼承權
Dialogue: 0,0:13:28.74,0:13:39.65,Explanation,,0,0,0,,民法§1144:\N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N一、直系血親相互間。\N…
Dialogue: 0,0:13:32.17,0:13:35.88,Kong,,0,0,0,,這些都還OK\N可是麻煩的是…
Dialogue: 0,0:13:35.88,0:13:39.65,Kong,,0,0,0,,我那時候想說\N不行,還是不要這樣建議好了,因為…
Dialogue: 0,0:13:39.65,0:13:41.37,Audience,,0,0,0,,不能性交
Dialogue: 0,0:13:41.37,0:15:06.17,Board,,0,0,0,,刑法§230:\N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N為性交者,\N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ialogue: 0,0:13:41.37,0:13:50.85,Board,,0,0,0,, \N(收養而成立之血親亦有適用。\N 參閱法務部(71)\N 法檢(二)字第1099號\N http://goo.gl/gyQRnD )
Dialogue: 0,0:13:41.37,0:13:46.40,Kong,,0,0,0,,對對,這樣不能性交\N不能性交其實還好
Dialogue: 0,0:13:46.40,0:13:50.85,Kong,,0,0,0,,不能性交其實還好,因為血親性交罪是告訴乃論
Dialogue: 0,0:13:50.85,0:15:06.17,Board,,0,0,0,, \N刑法§236:\N第230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Dialogue: 0,0:13:50.85,0:13:51.71,Audience,,0,0,0,,啊?
Dialogue: 0,0:13:51.71,0:13:56.17,Kong,,0,0,0,,血親性交罪是告訴乃論,這一點非常奇怪!
Dialogue: 0,0:13:56.17,0:14:04.22,Kong,,0,0,0,,血親性交罪你到底是為了甚麼?\N不是為了優生學嗎?那為什麼會變成告訴乃論呢?
Dialogue: 0,0:14:04.22,0:14:06.51,Audience,,0,0,0,,甚麼是告訴乃論?
Dialogue: 0,0:14:06.51,0:14:16.40,Explanation,,0,0,0,,刑事訴訟法§303:\N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N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N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N  未經告訴、請求…\N \N刑事訴訟法§237Ⅰ:\N告訴乃論…應自…\N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為之。
Dialogue: 0,0:14:06.51,0:14:13.71,Kong,,0,0,0,,告訴乃論就是:沒有人去告,他們就沒有罪\N而且還要可以告的人去告
Dialogue: 0,0:14:13.71,0:14:15.37,Kong,,0,0,0,,那誰可以告呢?就只有…
Dialogue: 0,0:14:15.37,0:14:16.40,Audience,,0,0,0,,當事人?
Dialogue: 0,0:14:16.40,0:15:06.17,Explanation,,0,0,0,,刑事訴訟法§234Ⅰ:\N刑法第230條…\N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N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N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N \N不同的「告訴乃論之罪」,\N可以提出告訴的人也不同,\N詳參《刑事訴訟法》第234條。
Dialogue: 0,0:14:16.40,0:14:22.62,Kong,,0,0,0,,不是,血親性交還有其他人\N他們各自的配偶,可是他們就是情侶啦
Dialogue: 0,0:14:22.62,0:14:29.71,Kong,,0,0,0,,他們各自的配偶,跟…\N還有啦,還有他們的爸媽(與祖父母)
Dialogue: 0,0:14:29.71,0:14:33.82,Kong,,0,0,0,,我有一次寫一篇文\N就說「多P亂倫,現在就可以啊」
Dialogue: 0,0:14:33.82,0:14:37.54,Kong,,0,0,0,,現在血親性交也沒關係啊\N爸媽沒反對就好
Dialogue: 0,0:14:37.54,0:14:46.74,Kong,,0,0,0,,就是這樣子啊,比方說我跟我弟性交\N我爸媽沒反對,OK啊~
Dialogue: 0,0:14:49.65,0:14:51.82,Kong,,0,0,0,,你還不能告欸,可以大肆宣揚
Dialogue: 0,0:14:51.82,0:14:56.22,Kong,,0,0,0,,或是我跟我妹性交,最後還生小孩\NOK啊,沒人反對啊
Dialogue: 0,0:14:56.22,0:14:59.77,Kong,,0,0,0,,我跟我媽性交,最後生小孩,OK啊\N(直系尊親屬之中)沒人反對就好
Dialogue: 0,0:14:59.77,0:15:06.17,Kong,,0,0,0,,都可以,現在就可以,不是伴侶草案…\N不是多元家庭草案的錯
Dialogue: 0,0:15:08.11,0:15:10.00,Audience,,0,0,0,,所以最重要的問題到底是甚麼?
Dialogue: 0,0:15:10.00,0:15:16.00,Kong,,0,0,0,,喔對對對…太激動了
Dialogue: 0,0:15:16.00,0:15:17.48,Kong,,0,0,0,,最重要的問題是
Dialogue: 0,0:15:17.48,0:16:13.02,Board,,0,0,0,,民法§983:\NⅠ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N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N …\NⅡ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N 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NⅢ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N 結婚之限制,於\N 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N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Dialogue: 0,0:15:17.48,0:15:25.31,Kong,,0,0,0,,當你曾經有收養的事情,就不能結婚\N即使你之後終止收養
Dialogue: 0,0:15:25.31,0:15:36.22,Kong,,0,0,0,,這是在禁止結婚的關係…禁婚親
Dialogue: 0,0:15:38.91,0:15:44.97,Kong,,0,0,0,,「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N裡面一個很特別的規定
Dialogue: 0,0:15:44.97,0:15:56.17,Kong,,0,0,0,,如果是因為收養關係而成立的一親等親屬,\N收養結束之後還是不可以結婚
Dialogue: 0,0:15:56.17,0:16:00.85,Kong,,0,0,0,,這個(禁婚親)例子還有別的啦,比方說繼母
Dialogue: 0,0:16:00.85,0:16:05.48,Kong,,0,0,0,,繼母也不可以,有收養的話\N(勘誤:曾為「直系姻親」者,一概不行)
Dialogue: 0,0:16:08.74,0:16:13.02,Kong,,0,0,0,,沒收養的話…有點忘了…\N(勘誤:曾為「直系姻親」者,一概不行)
Dialogue: 0,0:16:13.02,0:16:15.20,Kong,,0,0,0,,(錄影中斷)
Dialogue: 0,0:16:15.20,0:16:59.02,Board,,0,0,0,,民法§1187:\N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N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N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N \N民法§1225:\N應得特留分之人…\N應得之數不足者,\N得…由遺贈財產扣減之。\N…
Dialogue: 0,0:16:15.20,0:16:21.02,Kong,,0,0,0,,(特留分)違反了寫遺囑的那個人的意思
Dialogue: 0,0:16:21.02,0:16:30.97,Kong,,0,0,0,,比方說我說我的所有遺產都要給 h*ours ,假設我這樣寫
Dialogue: 0,0:16:30.97,0:16:36.68,Kong,,0,0,0,,我的繼承人,因為我現在也沒結婚也沒小孩,就是我爸媽
Dialogue: 0,0:16:30.97,0:16:41.60,Explanation,,0,0,0,,民法§1138:\N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N依左列順序定之:\N一、直系血親卑親屬。\N二、父母。\N三、兄弟姊妹。\N四、祖父母。
Dialogue: 0,0:16:36.68,0:16:41.60,Kong,,0,0,0,,他們就可以主張說「不行,我們有特留分」\N我爸媽可以去主張這些
Dialogue: 0,0:16:41.60,0:16:45.48,Kong,,0,0,0,,特留分另外一個特色是:可以不主張
Dialogue: 0,0:16:45.48,0:16:49.71,Kong,,0,0,0,,所以如果你家裏面有一些…
Dialogue: 0,0:16:49.71,0:16:53.71,Kong,,0,0,0,,比方說媽媽不喜歡這個小孩\N遺囑裡面就完全沒有要給他的意思
Dialogue: 0,0:16:53.71,0:16:59.02,Kong,,0,0,0,,那個小孩如果想要特留分\N他要自己去主張。不去主張就沒囉
Dialogue: 0,0:16:59.02,0:17:09.65,Audience,,0,0,0,,就像梅艷芳的母親想要直接獲得梅艷芳的大量財產\N而不是靠信託的方式取得一筆一筆
Dialogue: 0,0:17:09.65,0:17:19.71,Audience,,0,0,0,,梅艷芳的母親想要瞬間得到梅艷芳的財產\N而不是依賴梅艷芳成立的基金會一筆一筆這樣…
Dialogue: 0,0:17:19.71,0:17:27.77,Audience,,0,0,0,,這時候梅艷芳的母親就是用特留分的方案要大筆取得
Dialogue: 0,0:17:27.77,0:17:29.77,Kong,,0,0,0,,她可以這樣做啊
Dialogue: 0,0:17:29.77,0:17:31.94,Audience,,0,0,0,,特留分不是只有一定的比例嗎?
Dialogue: 0,0:17:31.94,0:17:33.25,Kong,,0,0,0,,對,特留分只有一分比例啦
Dialogue: 0,0:17:31.94,0:18:38.45,Board,,0,0,0,,民法§1223:\N{\fs16}繼承人之特留分,\N依左列各款之規定:\N一、直系血親卑親屬…\N  應繼分二分之一。\N二、父母…應繼分二分之一。\N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N四、兄弟姊妹…應繼分三分之一。\N五、祖父母…應繼分三分之一。
Dialogue: 0,0:17:33.25,0:17:34.40,Audience,,0,0,0,,好像還蠻小的?
Dialogue: 0,0:17:34.40,0:17:37.20,Kong,,0,0,0,,看甚麼身分啦,配偶就一半
Dialogue: 0,0:17:37.20,0:17:42.68,Kong,,0,0,0,,講特留分是多少之前\N我們要提另一個詞叫「應繼分」
Dialogue: 0,0:17:37.20,0:19:51.37,Explanation,,0,0,0,,民法§1144(改寫):\N{\fs16}配偶之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N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N  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N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N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N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N  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N四、無第1138條所定之繼承人時,\N  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Dialogue: 0,0:17:42.68,0:17:46.45,Kong,,0,0,0,,「應該繼承的那一分」啦
Dialogue: 0,0:18:01.48,0:18:05.88,Kong,,0,0,0,,「應」該「繼」承的那一「分」
Dialogue: 0,0:18:09.71,0:18:12.51,Kong,,0,0,0,,應繼分怎麼算呢?有一套規定\N(民法第1144條)
Dialogue: 0,0:18:12.51,0:18:17.08,Kong,,0,0,0,,特留分就是再看…又依不同身分的人去計算他特留分\N(民法第1223條)
Dialogue: 0,0:18:17.08,0:18:26.28,Kong,,0,0,0,,應繼分是拿來幹嘛?應繼分是拿來說\N如果你沒寫遺囑,那我就這樣分
Dialogue: 0,0:18:26.28,0:18:37.54,Kong,,0,0,0,,如果你有寫遺囑,結果有一些該拿到的人沒拿到\N他可以去主張「至少要拿到特留分」
Dialogue: 0,0:18:26.28,0:18:38.45,Board,,0,0,0,, \N民法§1225:\N{\fs16}應得特留分之人…\N應得之數不足者,\N得…由遺贈財產扣減之。\N…
Dialogue: 0,0:18:38.45,0:18:43.60,Kong,,0,0,0,,以配偶來說,假設…
Dialogue: 0,0:18:44.85,0:18:47.14,Kong,,0,0,0,,這樣子好了
Dialogue: 0,0:18:48.97,0:18:54.68,Kong,,0,0,0,,甲、乙是配偶,他們有…\N甲有兩個孩子丙跟丁
Dialogue: 0,0:18:56.40,0:18:59.77,Kong,,0,0,0,,我重畫一下喔,因為突然想到一件事
Dialogue: 0,0:19:01.37,0:19:10.28,Kong,,0,0,0,,甲、乙是配偶,甲有兩個孩子丙跟丁
Dialogue: 0,0:19:10.28,0:19:18.40,Kong,,0,0,0,,丙跟丁是不是乙的孩子,一點都不重要\N我現在只是要算甲,甲掛掉的時候的狀況
Dialogue: 0,0:19:19.94,0:19:24.85,Kong,,0,0,0,,以配偶的狀況來說,配偶就是跟孩子平分
Dialogue: 0,0:19:24.85,0:19:30.68,Kong,,0,0,0,,這裡跟「孩子們平分」以這個例子是各三分之一
Dialogue: 0,0:19:30.68,0:19:36.05,Kong,,0,0,0,,不是說「配偶拿一半,然後其他人去分」\N以孩子來說不是這樣
Dialogue: 0,0:19:36.05,0:19:39.88,Kong,,0,0,0,,如果沒有孩子的話跟爸媽才是(配偶分一半)
Dialogue: 0,0:19:39.88,0:19:43.71,Kong,,0,0,0,,他有不同組合啦(參閱民法第1144條)\N最常見的就是配偶跟孩子嘛
Dialogue: 0,0:19:43.71,0:19:45.94,Kong,,0,0,0,,配偶跟孩子就是平分
Dialogue: 0,0:19:45.94,0:19:51.37,Kong,,0,0,0,,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四分之一,這是應繼分
Dialogue: 0,0:19:51.37,0:20:57.94,Explanation,,0,0,0,,{\fs16}民法§1223:\N繼承人之特留分,\N依左列各款之規定:\N一、直系血親卑親屬…\N  應繼分二分之一。\N二、父母…應繼分二分之一。\N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N四、兄弟姊妹…應繼分三分之一。\N五、祖父母…應繼分三分之一。
Dialogue: 0,0:19:51.37,0:19:56.68,Kong,,0,0,0,,特留分就是…看應繼分,配偶的話就(應繼分的)一半\N(民法第1223條第3款)
Dialogue: 0,0:19:56.68,0:20:05.65,Kong,,0,0,0,,所以假設…甲說「我全部都給丙」
Dialogue: 0,0:20:05.65,0:20:13.82,Kong,,0,0,0,,那乙可以主張四分之一的一半,就八分之一
Dialogue: 0,0:20:13.82,0:20:23.54,Kong,,0,0,0,,特留分其實是保障繼承人啦\N特留分是保障繼承人…其實都是啦
Dialogue: 0,0:20:25.77,0:20:30.68,Kong,,0,0,0,,如果甲…全部都要給丙或是其他人
Dialogue: 0,0:20:30.68,0:20:44.85,Kong,,0,0,0,,乙可以主張的就是…乙的應繼分就是四分之一嘛\N乙的特留分就會變成四分之一的一半
Dialogue: 0,0:20:44.85,0:20:48.57,Kong,,0,0,0,,就這樣算。但是他要去主張喔
Dialogue: 0,0:20:48.57,0:20:53.31,Kong,,0,0,0,,如果乙、丁、戊都不主張,那真的全部給丙了
Dialogue: 0,0:20:55.02,0:20:56.51,Audience,,0,0,0,,這是這個狀況
Dialogue: 0,0:20:56.51,0:20:57.94,Kong,,0,0,0,,特留分是拿來保護的
Dialogue: 0,0:20:57.94,0:20:59.65,Kong,,0,0,0,,為什麼現在要提特留分?
Dialogue: 0,0:20:59.65,0:21:12.11,Kong,,0,0,0,,因為伴侶制度…\N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讓伴侶有繼承權
Dialogue: 0,0:20:59.65,0:25:20.11,Board,,0,0,0,,草案§1058-10:\NⅠ伴侶之繼承權、\N 繼承順位與應繼分,\N 除另有約定外,\N 準用第 1144 條之規定。\NⅡ伴侶…特留分,\N 準用第 1223 條之規定。\N \N(第1144條即關於應繼分、\N 第1223條為關於特留分\N 之規定)
Dialogue: 0,0:20:59.65,0:22:06.22,Explanation,,0,0,0,,草案理由:\N於二度婚姻或黃昏之戀情形,\N…時有他方是否\N覬覦自己親人財產之顧慮,\N從而強烈反對父母或家人\N再締結婚姻關係
Dialogue: 0,0:21:12.11,0:21:18.28,Kong,,0,0,0,,如果你的伴侶契約沒有寫的話,那就是跟配偶一樣
Dialogue: 0,0:21:18.28,0:21:24.74,Kong,,0,0,0,,我現在說的是伴侶盟的草案\N我現在解釋這些之後呢,其實重點在於…
Dialogue: 0,0:21:24.74,0:21:29.31,Kong,,0,0,0,,如果對這樣的法案有意見\N我們可以一起來想那你覺得怎樣比較好
Dialogue: 0,0:21:29.31,0:21:32.34,Kong,,0,0,0,,而不是說「你這樣子不好,所以(整個法案都)不要。」
Dialogue: 0,0:21:32.34,0:21:33.42,Audience,,0,0,0,,可以再講一次嗎?
Dialogue: 0,0:21:33.42,0:21:39.60,Audience,,0,0,0,,你可以整理出你自己…\N你目前整理出來你對於伴侶盟的意見
Dialogue: 0,0:21:39.60,0:21:41.60,Audience,,0,0,0,,就書寫一下、條列一下
Dialogue: 0,0:21:41.60,0:21:48.17,Kong,,0,0,0,,現在嗎?因為遺產這一塊我覺得還好…
Dialogue: 0,0:21:48.17,0:21:52.62,Kong,,0,0,0,,待會講單方解約的時候會有一些狀況,單方終止的…
Dialogue: 0,0:21:52.62,0:21:55.88,Kong,,0,0,0,,我覺得大家對單方終止的疑慮比較多啦
Dialogue: 0,0:21:57.82,0:22:06.22,Kong,,0,0,0,,總之伴侶可以自己決定\N你要給你的伴侶多少的繼承權
Dialogue: 0,0:22:07.14,0:22:14.22,Audience,,0,0,0,,如果甲跟乙是伴侶的話\N是甲可以決定,還是甲乙要共同決定?
Dialogue: 0,0:22:14.22,0:22:23.65,Explanation,,0,0,0,,民法§153Ⅰ:\N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N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N契約即為成立。\N \N故伴侶「契約」對於應繼分\N的「約定」需雙方共同決定。\N(「遺囑」才是單方自己決定)
Dialogue: 0,0:22:14.22,0:22:20.40,Kong,,0,0,0,,他們的伴侶契約裡面要寫說\N甲對乙有多少繼承、乙對甲有多少繼承
Dialogue: 0,0:22:20.40,0:22:23.65,Kong,,0,0,0,,你可以分開寫(可以雙方繼承比例不同)\N但是就是在伴侶契約裡面
Dialogue: 0,0:22:23.65,0:22:29.02,Kong,,0,0,0,,伴侶契約是要…我忘記是公證還是要登記了
Dialogue: 0,0:22:23.65,0:22:40.45,Explanation,,0,0,0,,草案§1058-3Ⅰ:\N締結伴侶關係,\N應以書面為之,並\N向戶政機關為伴侶之登記;\N…有變更時,亦同。
Dialogue: 0,0:22:29.02,0:22:31.88,Kong,,0,0,0,,總之是有個地方會留存你們的契約內容啦
Dialogue: 0,0:22:31.88,0:22:38.45,Audience,,0,0,0,,他們的法案是直接在你們登記為伴侶的時候\N直接一併送…直接送戶政…
Dialogue: 0,0:22:38.45,0:22:40.45,Kong,,0,0,0,,總之會有個證據在那邊
Dialogue: 0,0:22:40.45,0:22:42.22,Audience,,0,0,0,,所以應該是雙方(共同決定)?
Dialogue: 0,0:22:40.45,0:22:43.31,Explanation,,0,0,0,,民法§153Ⅰ:\N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N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N契約即為成立。\N \N故伴侶「契約」對於應繼分\N的「約定」需雙方共同決定。\N(「遺囑」才是單方自己決定)
Dialogue: 0,0:22:42.22,0:22:43.31,Kong,,0,0,0,,對,應該是雙方(共同決定)
Dialogue: 0,0:22:43.31,0:22:48.51,Kong,,0,0,0,,你也可以只有一方寫\N那另外一方就是(繼承權)照配偶的模式去走
Dialogue: 0,0:22:50.34,0:22:56.28,Kong,,0,0,0,,可是有人會想說「啊你伴侶契約都寫了\N那就照那個做,為什麼還要有特留分?」
Dialogue: 0,0:22:56.28,0:23:01.48,Kong,,0,0,0,,可是伴侶契約寫了\N到時候那掛掉的人也許有其他的遺囑啊
Dialogue: 0,0:22:56.28,0:24:09.25,Explanation,,0,0,0,,遺囑與伴侶契約衝突時,\N伴侶將僅存「依伴侶契約\N而擁有的應繼分」的一半\N得以主張。
Dialogue: 0,0:23:01.48,0:23:04.80,Kong,,0,0,0,,那個狀況組合又很複雜
Dialogue: 0,0:23:04.80,0:23:12.11,Kong,,0,0,0,,但總之伴侶制度就是\N你可以留一分財產給他,也可以不留
Dialogue: 0,0:23:12.11,0:23:18.45,Kong,,0,0,0,,如果你留的話,那特留分的方式\N就照配偶的方式算,就一半
Dialogue: 0,0:23:18.45,0:23:24.74,Kong,,0,0,0,,比方說我可能寫說…\N我在我的伴侶契約就寫說…
Dialogue: 0,0:23:24.74,0:23:33.42,Kong,,0,0,0,,「照配偶的方式…我的遺產就跟婚姻制一樣」\N也可以不寫,那效果一樣
Dialogue: 0,0:23:33.42,0:23:38.11,Kong,,0,0,0,,可是我另外寫了個遺囑說\N我的遺產全部要給誰,要給另外一個人
Dialogue: 0,0:23:38.11,0:23:47.65,Kong,,0,0,0,,這時候當我掛掉之後\N我的伴侶可以去主張跟婚姻制度一樣的特留分
Dialogue: 0,0:23:49.20,0:24:05.08,Kong,,0,0,0,,如果我的伴侶契約沒有提到遺產的部分的話\N那我的遺產關係就跟婚姻制一樣
Dialogue: 0,0:24:05.08,0:24:09.25,Kong,,0,0,0,,沒有提的話,遺產跟婚姻制一樣\N這樣OK嗎?
Dialogue: 0,0:24:09.25,0:24:18.57,Kong,,0,0,0,,可是可以另外約定\N但是最多就是跟婚姻制的配偶一樣
Dialogue: 0,0:24:13.00,0:24:47.88,Explanation,,0,0,0,,此處可能講錯:\N條文中其實看不出來\N「不能超過配偶的應繼分」,\N因而血親們的特留分\N可能比婚姻制時更少。\N \N立法論上亦可議,畢竟歷來\N繼承權、繼承順位與應繼分\N均是法定而非當事人約定。\N \N仍務必注意:法案還可以改,\N並不是只能照案或全廢。
Dialogue: 0,0:24:18.57,0:24:24.97,Kong,,0,0,0,,你當然可以說要給他更多\N但是其他親屬會主張他自己的特留分
Dialogue: 0,0:24:24.97,0:24:31.77,Kong,,0,0,0,,你當然可以說你的財產全部給伴侶啊\N可是你的其他繼承人會去主張特留分
Dialogue: 0,0:24:31.77,0:24:37.20,Kong,,0,0,0,,那個就不是伴侶制可以控制的
Dialogue: 0,0:24:37.20,0:24:46.28,Audience,,0,0,0,,可以另外約定不同的比例給…伴侶?
Dialogue: 0,0:24:46.28,0:24:47.88,Kong,,0,0,0,,對對對
Dialogue: 0,0:24:47.88,0:24:56.68,Kong,,0,0,0,,在這個情況來說,你也可以說我不要給他四分之一\N你也可以一開始我就只要給他八分之一
Dialogue: 0,0:24:56.68,0:25:20.11,Explanation,,0,0,0,,民法§1223:\N繼承人之特留分,\N依左列各款之規定:\N…\N三、配偶…應繼分二分之一。\N…
Dialogue: 0,0:24:56.68,0:25:06.74,Kong,,0,0,0,,在這個情況下,他的特留分就只有十六分之一\N就看你的伴侶(契約)是怎麼寫,會有一些相乘的效果
Dialogue: 0,0:25:06.74,0:25:11.20,Kong,,0,0,0,,我其實剛不是很想寫這個 vs \N因為我覺得他們不是…
Dialogue: 0,0:25:11.20,0:25:20.11,Kong,,0,0,0,,他們的確不一樣,但不是相對的關係\N特留分要從應繼分算出來
Dialogue: 0,0:25:24.22,0:25:31.20,Kong,,0,0,0,,好,我們馬上提一個關於繼承這邊\N關於草案的一個疑義啦
Dialogue: 0,0:25:31.20,0:25:36.62,Kong,,0,0,0,,兄弟可以結為伴侶\N目前照草案是這樣,只有直系血親不行
Dialogue: 0,0:25:31.20,0:25:44.00,Board,,0,0,0,,草案§1058-1:\N伴侶契約…有下列情形… 無效:\N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N  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N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
Dialogue: 0,0:25:36.62,0:25:44.00,Kong,,0,0,0,,兄弟可以結為伴侶\N請問兄弟結為伴侶之後,繼承權怎麼算?
Dialogue: 0,0:25:40.00,0:26:14.51,Board,,0,0,0,, \N據聞伴侶盟亦有意\N於伴侶制中準用\N將婚姻制「禁婚親」\N之規定(§983),\N以避免將此問題複雜化。
Dialogue: 0,0:25:44.00,0:30:53.14,Explanation,,0,0,0,,民法§1138:\N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N依左列順序定之:\N一、直系血親卑親屬。\N二、父母。\N三、兄弟姊妹。\N四、祖父母。\N \N民法§1144②(改寫):\N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N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Dialogue: 0,0:25:44.00,0:25:49.02,Kong,,0,0,0,,因為如果沒有孩子,父母又已經掛掉了…
Dialogue: 0,0:25:49.02,0:25:57.25,Kong,,0,0,0,,假設丙跟丁是伴侶好了,然後他們父母都掛掉了
Dialogue: 0,0:25:58.80,0:26:04.57,Kong,,0,0,0,,那丙跟丁…沒有登記伴侶的狀況下\N他們就有繼承權啦
Dialogue: 0,0:26:04.57,0:26:09.71,Kong,,0,0,0,,那結果你登記伴侶之後,他們又…多了伴侶制的繼承權嘛
Dialogue: 0,0:26:09.71,0:26:14.51,Kong,,0,0,0,,那這兩個繼承權之間的組合是甚麼呢?
Dialogue: 0,0:26:14.51,0:26:17.65,Audience,,0,0,0,,應該是…是以伴侶的繼承權…
Dialogue: 0,0:26:17.65,0:26:21.42,Kong,,0,0,0,,到底是以伴侶的比較多,所以以伴侶的為準呢?
Dialogue: 0,0:26:21.42,0:26:27.42,Kong,,0,0,0,,還是伴侶制的歸伴侶制,然後把原本兄弟之間的關係加進來?
Dialogue: 0,0:26:27.42,0:26:31.48,Kong,,0,0,0,,到底是哪一個情況,我在法條裡面看不出來
Dialogue: 0,0:26:31.48,0:26:36.62,Kong,,0,0,0,,我覺得這邊會有一些疑義\N到時候大家又要吵來吵去
Dialogue: 0,0:26:36.62,0:26:38.91,Audience,,0,0,0,,先寫下來吧,留個紀錄
Dialogue: 0,0:26:38.91,0:26:43.02,Audience,,0,0,0,,我覺得這還好,因為丙丁如果是…\N兄弟結為伴侶的話
Dialogue: 0,0:26:43.02,0:26:47.94,Audience,,0,0,0,,除非有人主張他的特留分\N不然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Dialogue: 0,0:26:47.94,0:26:51.48,Kong,,0,0,0,,對啊,但主張之後,法官要怎麼判?
Dialogue: 0,0:26:51.48,0:26:53.08,Audience,,0,0,0,,法官當然是依照…
Dialogue: 0,0:26:53.08,0:26:57.25,Audience,,0,0,0,,假設…現在是丙丁戊(為兄弟)嘛\N假設丙、丁結為伴侶
Dialogue: 0,0:26:57.25,0:27:04.22,Audience,,0,0,0,,原本丙丁沒有結為伴侶的時候\N假設丙掛掉了,丁和戊去繼承的話是各一半
Dialogue: 0,0:27:04.22,0:27:05.20,Kong,,0,0,0,,對對,就一半一半
Dialogue: 0,0:27:05.20,0:27:09.82,Audience,,0,0,0,,假設現在丙說…丙跟丁結為伴侶
Dialogue: 0,0:27:09.82,0:27:18.28,Audience,,0,0,0,,丙說我的遺產 90% 要給丁…
Dialogue: 0,0:27:18.28,0:27:21.88,Kong,,0,0,0,,也不用說遺產啦,我覺得直接算應繼分好了
Dialogue: 0,0:27:21.88,0:27:28.80,Audience,,0,0,0,,丁有 90% 的應繼分\N這個時候戊出來說話了「不對,我要我的應繼分」
Dialogue: 0,0:27:28.80,0:27:36.80,Audience,,0,0,0,,剩下 10% 就送給…捐給孤兒院好了\N那這時候戊跳出來說他要他的特留分
Dialogue: 0,0:27:36.80,0:27:44.68,Audience,,0,0,0,,請問戊的特留分是二分之一的二分之一\N還是十分之一的二分之一?就變成…
Dialogue: 0,0:27:45.88,0:27:50.40,Kong,,0,0,0,,你就可以主張不同的算法啦,那實際上會是甚麼…
Dialogue: 0,0:27:50.40,0:27:52.91,Audience,,0,0,0,,他們好像是說伴侶制的地位…
Dialogue: 0,0:27:52.91,0:27:56.74,Audience,,0,0,0,,伴侶(於繼承權)等於配偶的地位\N他就是配偶的地位
Dialogue: 0,0:27:56.74,0:28:03.65,Kong,,0,0,0,,對,那他會不會再去主張他還有血親的地位?
Dialogue: 0,0:28:03.65,0:28:05.25,Audience,,0,0,0,,可是血親比配偶低啊
Dialogue: 0,0:28:05.25,0:28:07.02,Kong,,0,0,0,,對,血親比配偶低,我知道。我的意思是…
Dialogue: 0,0:28:07.02,0:28:11.94,Kong,,0,0,0,,他會不會主張兩個都成立,而要算兩分啦
Dialogue: 0,0:28:13.60,0:28:14.97,Audience,,0,0,0,,要算兩分是甚麼意思?
Dialogue: 0,0:28:14.97,0:28:19.71,Audience,,0,0,0,,就是他說他拿到配偶那一份\N他還要再拿血親那一份
Dialogue: 0,0:28:19.71,0:28:30.22,Kong,,0,0,0,,對對對,丁就想說…啊我又是兄弟嘛\N又有相當於配偶的繼承權。那我是不是…
Dialogue: 0,0:28:30.22,0:28:38.22,Kong,,0,0,0,,配偶跟兄弟分的話,配偶是拿一半\N然後他又有兄弟的那一份,兄弟的再拿一半
Dialogue: 0,0:28:38.22,0:28:43.71,Kong,,0,0,0,,是不是這樣算?\N就會有這樣的問題
Dialogue: 0,0:28:43.71,0:28:46.40,Kong,,0,0,0,,那目前的法條我看不出來
Dialogue: 0,0:28:48.62,0:28:52.80,Audience,,0,0,0,,法條是說配偶的地位大於血親…
Dialogue: 0,0:28:52.80,0:28:58.74,Kong,,0,0,0,,沒有,是在繼承那邊…\N繼承權上面,伴侶就是配偶的地位
Dialogue: 0,0:28:58.74,0:29:01.02,Audience,,0,0,0,,就等於是配偶
Dialogue: 0,0:29:01.02,0:29:03.02,Kong,,0,0,0,,除非你另外約定我要給他多少
Dialogue: 0,0:29:03.02,0:29:08.68,Audience,,0,0,0,,但是它裡面沒有說就是…\N只採用這一個,或是另外一個…
Dialogue: 0,0:29:08.68,0:29:12.97,Kong,,0,0,0,,對對,因為配偶沒有這個問題\N配偶制沒有這個問題
Dialogue: 0,0:29:12.97,0:29:16.57,Audience,,0,0,0,,本來的配偶沒有這個問題?
Dialogue: 0,0:29:16.57,0:29:20.45,Kong,,0,0,0,,本來就不會有。因為這兩個人不能結婚啊
Dialogue: 0,0:29:16.57,0:29:29.48,Board,,0,0,0,,民法§983Ⅰ:\N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N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Dialogue: 0,0:29:20.45,0:29:24.40,Kong,,0,0,0,,不管性別,在婚姻制\N他們(兄弟姊妹)不能結婚啊
Dialogue: 0,0:29:24.40,0:29:29.48,Kong,,0,0,0,,所以他們沒有又是配偶又是血親的關係
Dialogue: 0,0:29:29.48,0:29:31.48,Kong,,0,0,0,,會有這個狀況啦
Dialogue: 0,0:29:31.48,0:29:36.17,Audience,,0,0,0,,阿空你覺得應該要…?\N我的想法是說…
Dialogue: 0,0:29:36.17,0:29:40.57,Audience,,0,0,0,,既然他們之間另外有契約的話\N那應該是以另外那個契約為主
Dialogue: 0,0:29:42.00,0:29:46.05,Kong,,0,0,0,,怕的一點就是他們就是沒講遺產要怎麼辦
Dialogue: 0,0:29:46.05,0:29:51.14,Audience,,0,0,0,,所以意思是…法律裡面應該講說\N當你…假設你…
Dialogue: 0,0:29:51.14,0:29:57.54,Audience,,0,0,0,,在繼承權上,假設你們已經有伴侶關係了\N那血親關係那一份(繼承權)就沒了
Dialogue: 0,0:29:57.54,0:30:01.02,Kong,,0,0,0,,我覺得也許要多這一條
Dialogue: 0,0:29:46.05,0:30:01.02,Board,,0,0,0,,試重擬§1058-10如下:…\NⅢ伴侶之一方,同時擁有他方\N 因伴侶關係與血親關係之\N 繼承權者,應擇一拋棄之,\N 並準用第 1176 條之規定。\NⅣ前項拋棄,應於\N 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N 以書面向法院為之。\N 逾期而不為拋棄者,\N 視為已為血親繼承權之拋棄。\N \N或是單純地改為\N「禁止兄弟姊妹締結伴侶」。
Dialogue: 0,0:30:01.02,0:30:04.97,Kong,,0,0,0,,那這個狀況就變成50%、50%
Dialogue: 0,0:30:06.22,0:30:09.54,Audience,,0,0,0,,90%、10% ,還是50%、50%?
Dialogue: 0,0:30:09.54,0:30:14.28,Kong,,0,0,0,,假設都沒有約定,就是50%、50%
Dialogue: 0,0:30:14.28,0:30:23.20,Audience,,0,0,0,,現在有一個比較那個的問題是,假設\N戊現在要爭自己的權利的話,他要用…
Dialogue: 0,0:30:23.20,0:30:26.57,Kong,,0,0,0,,對對,他要用哪個算法,會是不同的問題
Dialogue: 0,0:30:26.57,0:30:29.02,Kong,,0,0,0,,這邊有點太細節啦
Dialogue: 0,0:30:29.02,0:30:33.37,Kong,,0,0,0,,但總之我的意思是說\N這邊的法條還沒有那麼清楚
Dialogue: 0,0:30:33.37,0:30:43.31,Kong,,0,0,0,,伴侶制確實因為允許了(旁系二親等)血親締結\N而發生…會有這些細節要去定他
Dialogue: 0,0:30:43.31,0:30:48.17,Audience,,0,0,0,,這是反方提出來第一個我們聽到\N是一個原創的問題,而不是舊問題
Dialogue: 0,0:30:48.17,0:30:53.14,Kong,,0,0,0,,對對…其實我不是聽反方提到的\N是自己另外想到的
Dialogue: 0,0:30:53.14,0:30:57.08,Audience,,0,0,0,,之前他們在那一天討論\N他們其實自己私底下在思考
Dialogue: 0,0:30:57.08,0:31:05.02,Audience,,0,0,0,,是不是應該把已經把有親屬關係的人\N剔除在伴侶制度的核可的範圍內
Dialogue: 0,0:31:05.02,0:31:08.40,Audience,,0,0,0,,因為他們已經至少有親屬的關係的保障
Dialogue: 0,0:31:08.40,0:31:10.05,Audience,,0,0,0,,就沒有伴侶的必要
Dialogue: 0,0:31:10.05,0:31:13.48,Audience,,0,0,0,,(還在考量)是不是要這樣?\N因為他們可以少掉…
Dialogue: 0,0:31:13.48,0:31:16.85,Audience,,0,0,0,,雖然說剔除掉一部分的人\N喪失他們成為伴侶的權利
Dialogue: 0,0:31:16.85,0:31:23.20,Audience,,0,0,0,,可是他們可能還有…本來就有一些\N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跟保障在
Dialogue: 0,0:31:24.80,0:31:32.45,Audience,,0,0,0,,他們原本就有…\N沒有成為伴侶…的必要性
Dialogue: 0,0:31:32.45,0:31:38.57,Audience,,0,0,0,,這個部份他們也還在…私底下在思考\N還沒有正式的…
Dialogue: 0,0:31:38.57,0:31:39.77,Kong,,0,0,0,,這邊還要再細緻的…
Dialogue: 0,0:31:39.77,0:31:41.82,Audience,,0,0,0,,目前伴侶制沒有剃除血親,還是…?
Dialogue: 0,0:31:41.82,0:31:47.14,Audience,,0,0,0,,目前沒有,因為他現在…\N(立法院)還沒進案
Dialogue: 0,0:31:41.82,0:31:47.14,Explanation,,0,0,0,,目前僅有婚姻平權草案\N進入立法院一讀{\fs16}(立法院公報\N第102卷第58期第14頁第54點){\fs18},\N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均\N未排入議程。
Dialogue: 0,0:31:47.14,0:31:55.48,Kong,,0,0,0,,喔我剛忘記提一點:就算伴侶制通過了\N在親屬裡面有沒有包含伴侶呢?
Dialogue: 0,0:31:55.48,0:31:59.60,Audience,,0,0,0,,就是不是親屬和家屬之外還有個伴侶
Dialogue: 0,0:32:01.08,0:32:10.00,Audience,,0,0,0,,可是不是某些情況下把伴侶視同配偶嗎\N至少在繼承權上?
Dialogue: 0,0:32:10.00,0:32:15.14,Kong,,0,0,0,,在繼承這邊是啦\N但是當我要說「親屬有哪些」的時候
Dialogue: 0,0:32:15.14,0:32:22.57,Kong,,0,0,0,,伴侶是不是親屬?會算進去嗎?
Dialogue: 0,0:32:22.57,0:32:26.97,Audience,,0,0,0,,伴侶制就只是雙方決定 OK 就好,還是…
Dialogue: 0,0:32:26.97,0:32:32.45,Kong,,0,0,0,,對啊,伴侶制又說雙方沒有姻親關係\N那那個算不算親屬?
Dialogue: 0,0:32:32.45,0:32:35.37,Audience,,0,0,0,,雖非姻親,視為家屬
Dialogue: 0,0:32:35.37,0:32:39.54,Kong,,0,0,0,,不是,那邊是「家屬」\N(而與「親屬」定義不同)
Dialogue: 0,0:32:32.45,0:32:57.94,Explanation,,0,0,0,,家屬:\N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N而同居之團體成員。\N(現行民法§1123Ⅲ、\N 草案§1122Ⅰ)\N \N親屬:\N+ 血親\N+ 配偶\N+ 姻親\N * 血親之配偶\N * 配偶之血親\N *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ialogue: 0,0:32:41.65,0:32:47.88,Audience,,0,0,0,,他會是法律上的配偶的話\N他就會適用法律上的親屬
Dialogue: 0,0:32:47.88,0:32:52.05,Kong,,0,0,0,,可以…可是法律上也很少用親屬這個詞啦
Dialogue: 0,0:32:52.05,0:32:57.94,Kong,,0,0,0,,所以要區分這個\N我自己來想也覺得好像有點鑽牛角尖
Dialogue: 0,0:32:57.94,0:33:02.68,Audience,,0,0,0,,伴侶的血親是不是我的親屬?
Dialogue: 0,0:32:57.94,0:33:15.60,Explanation,,0,0,0,,草案§1058-9:\N 伴侶一方與他方之血親,\N無第 969 條姻親效力之準用。
Dialogue: 0,0:33:02.68,0:33:06.62,Kong,,0,0,0,,伴侶的血親…不是啊
Dialogue: 0,0:33:06.62,0:33:15.60,Audience,,0,0,0,,伴侶的話,就是我跟你有關係\N你後面的所有人都跟我無關
Dialogue: 0,0:33:16.34,0:33:20.17,Kong,,0,0,0,,好,我們提爭議最大的單方終止
Dialogue: 0,0:33:16.34,0:33:24.22,Explanation,,0,0,0,,草案§1058-11Ⅰ:\N伴侶關係得由伴侶雙方合意\N或一方單獨終止之。
Dialogue: 0,0:33:20.57,0:33:24.22,Kong,,0,0,0,,單方終止呢,就…
Dialogue: 0,0:33:24.97,0:33:35.31,Kong,,0,0,0,,先舉個例子,假設…假設我跟我的房東…\N我跟他說我不租了,我還要不要繳房租?
Dialogue: 0,0:33:24.97,0:33:46.85,Explanation,,0,0,0,,民法§450:\N租賃…未定期限者,\N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Dialogue: 0,0:33:35.31,0:33:43.14,Kong,,0,0,0,,我這個月還沒繳房租,我突然跟他說我不住了\N那我們的房東跟房客關係還在嗎?
Dialogue: 0,0:33:43.14,0:33:46.40,Audience,,0,0,0,,通常契約會有…
Dialogue: 0,0:33:46.40,0:33:48.85,Kong,,0,0,0,,對對,會有規範嘛
Dialogue: 0,0:33:48.85,0:33:52.97,Audience,,0,0,0,,這個我先講伴侶盟他們預期當中的做法是
Dialogue: 0,0:33:48.85,0:34:30.00,Explanation,,0,0,0,,草案§1058-12:\N伴侶之一方單方終止\N伴侶關係,登記時應\N提出書面通知他方之\N證明;…
Dialogue: 0,0:33:52.97,0:33:58.80,Audience,,0,0,0,,我要提單方消解的時候\N我要先去拿…存證信函
Dialogue: 0,0:33:58.80,0:34:03.02,Audience,,0,0,0,,寫完之後寄出\N對方也收到了,我拿到回執條了
Dialogue: 0,0:34:03.02,0:34:04.28,Kong,,0,0,0,,才可以去登記…
Dialogue: 0,0:34:04.28,0:34:08.05,Audience,,0,0,0,,要隔天去登記,登記成功之後才生效
Dialogue: 0,0:34:08.05,0:34:11.20,Kong,,0,0,0,,好,這邊…其實這邊我就有兩個問題
Dialogue: 0,0:34:11.20,0:34:13.88,Kong,,0,0,0,,好像有點針對性
Dialogue: 0,0:34:13.88,0:34:16.22,Kong,,0,0,0,,首先是…
Dialogue: 0,0:34:16.22,0:34:17.25,Audience,,0,0,0,,把這些先寫下來吧?
Dialogue: 0,0:34:17.25,0:34:22.85,Kong,,0,0,0,,有有…我待會再寫\N我先再確立一下文字
Dialogue: 0,0:34:23.42,0:34:30.00,Kong,,0,0,0,,我要強調的是:關係的終止並不是\N你就不用付他你該付的東西
Dialogue: 0,0:34:30.00,0:34:34.05,Kong,,0,0,0,,假設我跟我的房東不再是房東跟房客的關係
Dialogue: 0,0:34:30.00,0:34:43.14,Explanation,,0,0,0,,此例欠佳,\N或許應該舉雇傭關係:\N員工就算被開除或是離職,\N資方若有欠薪,\N於雇傭關係結束後仍應發給。
Dialogue: 0,0:34:34.05,0:34:39.20,Kong,,0,0,0,,並不只是說我沒有住那邊囉\N而是法律上我們也不再是房東跟房客的關係了
Dialogue: 0,0:34:39.20,0:34:43.14,Kong,,0,0,0,,我欠繳的房租還是要還啊,還是要繳嘛
Dialogue: 0,0:34:43.14,0:34:48.91,Kong,,0,0,0,,所以,同樣的狀況,即使在伴侶制\N可以單方終止、單方結束的狀況下
Dialogue: 0,0:34:48.91,0:34:50.91,Kong,,0,0,0,,我原本該給你的贍養費
Dialogue: 0,0:34:50.91,0:34:57.48,Kong,,0,0,0,,或是我在合約裡面寫說\N結束的時候我應該要給你多少錢
Dialogue: 0,0:34:57.48,0:35:00.51,Kong,,0,0,0,,或者是我每個月該給你多少錢\N但還沒給的那些
Dialogue: 0,0:35:00.51,0:35:07.08,Kong,,0,0,0,,原本就還是要給\N不會因為我跟他終止了伴侶關係就不用給
Dialogue: 0,0:35:07.08,0:35:14.22,Kong,,0,0,0,,這是一定要強調的部分\N所以並不是說單方終止就不用負責
Dialogue: 0,0:35:14.22,0:35:21.08,Audience,,0,0,0,,這個意思是說,如果兩個人\N締結伴侶的時候,之間有甚麼民事的約定
Dialogue: 0,0:35:21.08,0:35:24.91,Audience,,0,0,0,,即使伴侶結束了,也還是要照那個約定…
Dialogue: 0,0:35:24.91,0:35:26.51,Kong,,0,0,0,,對,照那個約定走
Dialogue: 0,0:35:26.51,0:35:35.77,Kong,,0,0,0,,伴侶契約本身他就是你們兩個之間的約定\N並不會說你們兩個不再是伴侶了,那份約定就不存在
Dialogue: 0,0:35:35.77,0:35:38.91,Kong,,0,0,0,,他就是一份合約嘛
Dialogue: 0,0:35:40.22,0:35:42.85,Kong,,0,0,0,,你把它解釋成…財產上他就是一份合約嘛
Dialogue: 0,0:35:43.71,0:35:46.68,Kong,,0,0,0,,然後契約又存在,又真實的存在
Dialogue: 0,0:35:46.68,0:35:51.54,Kong,,0,0,0,,所以即使你們的關係結束了\N那些該付的還是要付啊
Dialogue: 0,0:35:51.54,0:36:24.34,Explanation,,0,0,0,,草案§1058-7Ⅱ:\N伴侶得約定伴侶一方或雙方\N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N行使或負擔。 \N \N草案§1058-13Ⅱ:…\N伴侶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N之扶養義務,不因伴侶\N關係終止而受影響,…
Dialogue: 0,0:35:51.54,0:35:54.00,Kong,,0,0,0,,所以,包含甚麼?\N包含對小孩的扶養
Dialogue: 0,0:35:54.00,0:35:58.22,Kong,,0,0,0,,因為現在伴侶沒有…沒有婚生推定嘛
Dialogue: 0,0:36:04.00,0:36:11.54,Kong,,0,0,0,,假設甲說…在伴侶契約裡面說要扶養小孩\N而且是永久扶養
Dialogue: 0,0:36:11.54,0:36:17.60,Kong,,0,0,0,,那即使伴侶關係結束了,甲還是要養他啊
Dialogue: 0,0:36:17.60,0:36:21.77,Kong,,0,0,0,,甲還是要養小孩\N並不會因為伴侶關係結束了就不用養
Dialogue: 0,0:36:21.77,0:36:24.34,Kong,,0,0,0,,因為契約在那邊,是你簽的契約
Dialogue: 0,0:36:24.34,0:36:30.80,Kong,,0,0,0,,但是,有一個狀況\N這也是一個…可能要想的啦
Dialogue: 0,0:36:30.80,0:36:38.05,Kong,,0,0,0,,不擅長寫合約的人,是不是會被騙勒?\N我覺得會有這個問題
Dialogue: 0,0:36:38.05,0:36:47.20,Kong,,0,0,0,,假設…我就取巧啊,我就說\N「在伴侶關係存續中,我會照顧對方的小孩。」
Dialogue: 0,0:36:47.20,0:36:52.91,Kong,,0,0,0,,意思就是當伴侶關係結束,我就不用養了\N就不用再付他贍養費(應為扶養費)了
Dialogue: 0,0:36:54.28,0:37:00.00,Kong,,0,0,0,,我剛說那句話…兩相對照你就發現不對勁嘛\N就是「在伴侶關係存續中」
Dialogue: 0,0:37:00.00,0:37:07.42,Kong,,0,0,0,,可是當你把這一條埋在很多條文裡面的時候\N你是不是真的還會注意到?
Dialogue: 0,0:37:07.42,0:37:13.77,Kong,,0,0,0,,我覺得這是要細緻去想像\N當結為伴侶的雙方
Dialogue: 0,0:37:13.77,0:37:20.68,Kong,,0,0,0,,他們的資訊或者是任何能力\N能力上不對等的時候會發生甚麼事情
Dialogue: 0,0:37:20.68,0:37:27.54,Kong,,0,0,0,,這是一個…伴侶間的…
Dialogue: 0,0:37:27.54,0:37:30.68,Audience,,0,0,0,,伴侶契約…玩弄文字遊戲之類的
Dialogue: 0,0:37:30.68,0:37:42.51,Audience,,0,0,0,,可是因為契約一定是要執行時才會去看的\N所以其實也是可以再去申告說這…單條無效
Dialogue: 0,0:37:30.68,0:38:32.11,Explanation,,0,0,0,,草案§1058-2:\N伴侶契約…顯失公平者,\N法院得因伴侶一方\N之請求調整之。 \N \N草案§1058-13Ⅱ:\N…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N因伴侶關係終止而…\N有調整之必要…協議不成者,\N伴侶之一方得請求法院\N酌定或免除之。\N \N婚姻制亦有類似規定\N(現行民法§1055)
Dialogue: 0,0:37:42.51,0:37:47.65,Kong,,0,0,0,,可以,可以這樣沒錯\N但是這是救濟方法
Dialogue: 0,0:37:47.65,0:37:55.02,Kong,,0,0,0,,所謂的救濟方法都有很大的一個問題\N你要先被侵害才可以救濟
Dialogue: 0,0:37:55.54,0:38:04.51,Kong,,0,0,0,,我們看到所有關於訴訟、救濟、申訴…\N各位以後如果看到任何這一類的字眼,都要先注意到…
Dialogue: 0,0:38:04.51,0:38:11.02,Kong,,0,0,0,,所有訴訟、救濟、申訴,一直都是\N你先被侵害了,才可以做這些事情
Dialogue: 0,0:38:11.02,0:38:11.94,Audience,,0,0,0,,要有受害者才能…
Dialogue: 0,0:38:11.94,0:38:18.62,Kong,,0,0,0,,你要先成為受害者,才可以去賠償\N你要先受傷才可以賠償
Dialogue: 0,0:38:18.62,0:38:22.11,Kong,,0,0,0,,然後,賠償的是不是你受傷就應得的部分呢?
Dialogue: 0,0:38:22.11,0:38:29.14,Kong,,0,0,0,,不一定喔,不一定會到那麼多\N因為你也許沒有辦法證明你受傷的真的是這麼多
Dialogue: 0,0:38:29.14,0:38:32.11,Kong,,0,0,0,,很多狀況沒有辦法證明嘛
Dialogue: 0,0:38:32.11,0:38:37.37,Kong,,0,0,0,,他…他三個月前…他三年前打我一巴掌
Dialogue: 0,0:38:32.11,0:38:47.42,Explanation,,0,0,0,,此例欠佳,\N無論是普通傷害或公然侮辱,\N事隔三年均已\N民、刑事均不能告。\N(民法§197、刑事訴訟法§237)
Dialogue: 0,0:38:37.37,0:38:47.42,Kong,,0,0,0,,這種事你要怎麼另外去證明啦?可能LINE的對話紀錄…\N都被洗掉了吧,你要滑到那邊都很困難
Dialogue: 0,0:38:55.08,0:38:57.88,Kong,,0,0,0,,我覺得這(資訊不對等而致契約不公平)\N是伴侶契約的一個狀況啦
Dialogue: 0,0:38:57.88,0:39:00.91,Kong,,0,0,0,,那另外還有像…
Dialogue: 0,0:39:03.65,0:39:09.48,Kong,,0,0,0,,我覺得先回到最初衷:為什麼他要設計成單方終止?
Dialogue: 0,0:39:09.48,0:39:12.28,Kong,,0,0,0,,我覺得這是在跟…
Dialogue: 0,0:39:12.28,0:39:16.57,Kong,,0,0,0,,不管是贊成方在討論,或者是跟反方討論的時候\N一定要回到的初衷
Dialogue: 0,0:39:16.57,0:39:22.22,Kong,,0,0,0,,他為什麼要弄成單方終止?
Dialogue: 0,0:39:22.22,0:39:24.74,Kong,,0,0,0,,就是因為在婚姻制裡面
Dialogue: 0,0:39:24.74,0:39:32.45,Kong,,0,0,0,,雙方合意終止或裁判離婚\N有一些不理想的狀況嘛
Dialogue: 0,0:39:32.45,0:39:37.42,Kong,,0,0,0,,合意終止…就是因為沒辦法合意終止\N所以要走到裁判離婚
Dialogue: 0,0:39:24.75,0:39:37.42,Explanation,,0,0,0,,民法§1049:\N夫妻兩願離婚者,\N得自行離婚。\N \N民法§1052Ⅰ:\N夫妻之一方,\N有下列情形之一者,\N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N(共十款)
Dialogue: 0,0:39:37.42,0:39:46.45,Kong,,0,0,0,,裁判離婚是甚麼狀況?裁判離婚我剛提了\N當對方不願意跟你聯絡的時候,你才會走到裁判離婚
Dialogue: 0,0:39:46.45,0:39:50.40,Kong,,0,0,0,,裁判離婚有甚麼效果?\N你自己當原告、你要跑法院
Dialogue: 0,0:39:50.40,0:40:00.34,Explanation,,0,0,0,,勘誤:\N離婚訴訟需經調解,\N調解時尚無須繳費;\N若調解不成,起訴時\N需繳交裁判費三千元。\N \N參閱:\N家事事件法§23、§51、\N民事訴訟法§77-14、\N§77-16、§77-20
Dialogue: 0,0:39:50.40,0:39:54.11,Kong,,0,0,0,,你要先繳裁判費\N以前是三千塊,我不知道現在多少
Dialogue: 0,0:39:54.11,0:39:55.71,Kong,,0,0,0,,那如果對方…
Dialogue: 0,0:39:55.71,0:40:00.34,Kong,,0,0,0,,然後,一定勝訴嗎?\N不一定喔,不一定勝訴喔
Dialogue: 0,0:40:00.34,0:40:06.91,Kong,,0,0,0,,所以如果審的法官覺得說\N「他還是有給你贍養費啊,雖然一個月才三千塊而已…
Dialogue: 0,0:40:06.91,0:40:10.85,Kong,,0,0,0,,但是他沒有不管家裡啊,他還是有回家啊」
Dialogue: 0,0:40:10.85,0:40:15.88,Kong,,0,0,0,,然後就最後沒有判他離婚\N那這時候要怎麼辦?
Dialogue: 0,0:40:15.88,0:40:19.77,Kong,,0,0,0,,我之前有個朋友說「那就擺爛嘛\N就換他要養我,因為有配偶關係。」
Dialogue: 0,0:40:15.88,0:40:48.00,Explanation,,0,0,0,,民法§1116-1:\N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N \N民法§1117:\NⅠ受扶養權利者,\N 以不能維持生活而\N 無謀生能力者為限。\NⅡ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N 於直系血親尊親屬,\N 不適用之。\N \N違反者需依刑法§294處\N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Dialogue: 0,0:40:19.77,0:40:24.97,Kong,,0,0,0,,然後我就想說:不行啊\N那如果他實際上沒有養你,你要怎麼辦呢?
Dialogue: 0,0:40:24.97,0:40:28.34,Kong,,0,0,0,,因為配偶間有扶養義務嘛
Dialogue: 0,0:40:28.34,0:40:32.28,Kong,,0,0,0,,所以當一方不能經營自己生活的時候\N另外一方要負責
Dialogue: 0,0:40:32.28,0:40:39.42,Kong,,0,0,0,,可是「另外一方法律上的負責」是甚麼意思?\N「法律上的負責」是「當他沒負責的時候,你可以去告他」
Dialogue: 0,0:40:39.42,0:40:42.80,Kong,,0,0,0,,可是那也要你那時候還有力氣去告他啊
Dialogue: 0,0:40:42.80,0:40:48.00,Kong,,0,0,0,,所以就有這些不樂見的問題
Dialogue: 0,0:40:48.00,0:40:53.37,Kong,,0,0,0,,可是我覺得也必須承認:伴侶制在允許單方結束之後…
Dialogue: 0,0:40:53.37,0:40:58.40,Kong,,0,0,0,,單方終止,我不喜歡說「解消」、「解除」啦
Dialogue: 0,0:40:53.37,0:41:13.77,Explanation,,0,0,0,,法律術語:\N{\b1}無效{\b0}:\N「自始不存」的既定狀態,\N做任何事都不會使其有效。\N \N{\b1}撤銷{\b0}(民法§114Ⅰ):\N使法律關係「變成」自始不存;\N但如未撤銷,則仍為有效。\N(婚姻為例外,見民法§998)\N \N{\b1}終止{\b0}:\N使法律關係「不再」繼續存在,\N不影響其「曾經存在」的事實。
Dialogue: 0,0:40:58.40,0:41:06.34,Kong,,0,0,0,,因為我覺得「解除」容易\N讓大眾誤解說「好像那個契約不在了」
Dialogue: 0,0:41:06.34,0:41:13.77,Kong,,0,0,0,,可是那契約是存在的,只是關係不一樣了\N所以我習慣還是用「終止」這個詞
Dialogue: 0,0:41:13.77,0:41:21.08,Kong,,0,0,0,,那單方終止有甚麼狀況?\N假設一對異性戀,他們結為伴侶
Dialogue: 0,0:41:21.08,0:41:29.31,Kong,,0,0,0,,女方就想說「啊,至少有伴侶嘛」\N所以就很放心地進行了所謂的危險性行為
Dialogue: 0,0:41:21.08,0:41:37.54,Explanation,,0,0,0,,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2:\N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N而直接接觸,醫學上評估\N可能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N感染之性行為。
Dialogue: 0,0:41:29.31,0:41:32.91,Kong,,0,0,0,,我習慣講無套內射,於是(女方)就懷孕了
Dialogue: 0,0:41:32.91,0:41:37.54,Kong,,0,0,0,,然後這時候男方就解消伴侶關係
Dialogue: 0,0:41:37.54,0:41:44.62,Kong,,0,0,0,,這個狀況正方通常會說「這在婚姻制也會發生啊\N即使你們沒結婚還是會發生嘛」
Dialogue: 0,0:41:44.62,0:41:50.00,Kong,,0,0,0,,可是我覺得同樣回到「只有女性會懷孕」這一點
Dialogue: 0,0:41:50.00,0:41:55.31,Kong,,0,0,0,,當她覺得在伴侶制中她就覺得夠安全了的時候
Dialogue: 0,0:41:55.31,0:41:56.68,Kong,,0,0,0,,我覺得那個比例增加啦
Dialogue: 0,0:41:56.68,0:42:03.88,Kong,,0,0,0,,增加了她「覺得夠安全,而接受了危險性行為\N進而懷孕」的這個比例
Dialogue: 0,0:42:03.88,0:42:07.77,Kong,,0,0,0,,我自己覺得是有增加的
Dialogue: 0,0:42:07.77,0:42:18.40,Kong,,0,0,0,,我覺得這種增加而造成的…不幸嗎?\N造成的現象是要去面對的
Dialogue: 0,0:42:18.40,0:42:21.20,Kong,,0,0,0,,即使原本就會發生
Dialogue: 0,0:42:21.20,0:42:27.54,Kong,,0,0,0,,即使沒結婚也會發生非婚生子嘛\N但如果是在結為伴侶之後她覺得夠安心了而這樣
Dialogue: 0,0:42:27.54,0:42:34.34,Kong,,0,0,0,,結果男方真的跑了,跑到國外去了\N你要連強制執行也沒辦法,那這時候…
Dialogue: 0,0:42:27.54,0:42:45.65,Explanation,,0,0,0,,勘誤:\N「逃到國外」與「脫產」不同,\N國內仍有財產者,即使人在國外\N也可強制執行。
Dialogue: 0,0:42:34.34,0:42:39.65,Kong,,0,0,0,,其實結婚也會啦,丈夫跑了\N然後你要強制執行也沒辦法,也是會有這些狀況
Dialogue: 0,0:42:39.65,0:42:45.65,Kong,,0,0,0,,但是到底是不是會造成這樣的現象\N我覺得還是有一些需要考慮的地方啦
Dialogue: 0,0:42:45.65,0:42:56.97,Audience,,0,0,0,,就是說這是一個因為有伴侶制而發生的部分\N給女方一個…好像有保障的錯覺
Dialogue: 0,0:42:56.97,0:43:06.17,Kong,,0,0,0,,其實必須說連連婚姻制都不一定有保障\N因為當他完全脫產跑到國外,你也沒有辦法獲得救濟
Dialogue: 0,0:43:06.17,0:43:11.65,Audience,,0,0,0,,法院也是可以確認親子關係\N然後終止…裁判離婚不是嗎?
Dialogue: 0,0:43:06.17,0:43:19.88,Explanation,,0,0,0,,民法§1067Ⅰ:\N有事實足認其為…生父者,\N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N或其他法定代理人,\N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N \N民法§1052Ⅰ:\N…有下列情形之一者,\N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N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N  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N…
Dialogue: 0,0:43:11.65,0:43:13.65,Kong,,0,0,0,,對,可以裁判離婚
Dialogue: 0,0:43:13.65,0:43:19.88,Audience,,0,0,0,,所以這跟伴侶制的關聯…?\N他就少打一個官司?
Dialogue: 0,0:43:19.88,0:43:24.74,Kong,,0,0,0,,我不會說是因為伴侶制「才」會發生這樣的關係\N我的意思是:我覺得還是會增加…
Dialogue: 0,0:43:24.74,0:43:26.40,Audience,,0,0,0,,提高一些幻想性
Dialogue: 0,0:43:26.40,0:43:29.94,Kong,,0,0,0,,我覺得對他夠放心了嘛\N就是他願意跟我結為伴侶
Dialogue: 0,0:43:29.94,0:43:33.20,Kong,,0,0,0,,也許他有其他的考量不能跟我結為夫妻
Dialogue: 0,0:43:33.20,0:43:40.17,Kong,,0,0,0,,像甚麼考量呢,比方說\N我們必須是公司的股東跟關係企業
Dialogue: 0,0:43:33.20,0:44:12.97,Explanation,,0,0,0,,私立學校法§44:\N學校法人之\N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校長之\N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N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N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N \N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6:\N社會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之\N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N為專任工作人員。…\N \N伴侶之血親並非姻親,\N而不受此類規定限制。
Dialogue: 0,0:43:40.17,0:43:48.28,Kong,,0,0,0,,但是目前呢關於關係企業的定義\N有一些…就親屬不能是…
Dialogue: 0,0:43:48.28,0:43:50.00,Kong,,0,0,0,,就類似這種
Dialogue: 0,0:43:50.00,0:44:02.74,Kong,,0,0,0,,當伴侶制出來之後,原本規範\N婚姻制要迴避的那些事情,比方說理事長跟秘書長的關係
Dialogue: 0,0:44:02.74,0:44:08.05,Kong,,0,0,0,,也許在(伴侶制)這邊是不適用\N有人也許會用伴侶制去逃避它
Dialogue: 0,0:44:08.05,0:44:12.97,Kong,,0,0,0,,有一些跟現實生活很複雜的部份啦\N我覺得那些還是真的要去面對
Dialogue: 0,0:44:12.97,0:44:21.25,Audience,,0,0,0,,我覺得那兩個差別應該是說\N因為婚姻關係不容易結束,所以假設這個…
Dialogue: 0,0:44:21.25,0:44:27.71,Audience,,0,0,0,,這個陳世美真的要拋棄的話\N他必須要做出一定的犧牲
Dialogue: 0,0:44:27.71,0:44:35.20,Audience,,0,0,0,,比如說像是脫產到國外去、要離開台灣\N他才能夠完完全全的擺脫
Dialogue: 0,0:44:35.20,0:44:40.74,Audience,,0,0,0,,但如果是伴侶制的話\N那男的可以大搖大擺的在女的面前喝酒抽菸
Dialogue: 0,0:44:40.74,0:44:42.34,Audience,,0,0,0,,但女的不能拿他怎麼樣,…
Dialogue: 0,0:44:42.34,0:44:46.74,Kong,,0,0,0,,還是可以啦,就是依照伴侶契約而去要的那些…
Dialogue: 0,0:44:46.74,0:44:48.45,Audience,,0,0,0,,假設契約就是沒有…
Dialogue: 0,0:44:48.45,0:44:51.60,Kong,,0,0,0,,對,那就是契約沒寫那麼多的時候\N就是剛剛提的那個…被玩弄
Dialogue: 0,0:44:53.88,0:44:55.65,Audience,,0,0,0,,女的就只能在那邊咬手帕
Dialogue: 0,0:44:55.65,0:45:00.22,Audience,,0,0,0,,哭著看那不負責任的男人在那邊花他的錢\N但是就不理他的小孩
Dialogue: 0,0:45:00.22,0:45:01.94,Kong,,0,0,0,,就有這個狀況
Dialogue: 0,0:45:02.40,0:45:08.97,Kong,,0,0,0,,還有一個狀況是\N伴侶制中間的小孩不受婚生推定
Dialogue: 0,0:45:02.40,0:47:28.68,Explanation,,0,0,0,,草案§1058-7Ⅰ:\N伴侶關係存續中受胎之子女,\N無第 1063 條婚生推定之準用。
Dialogue: 0,0:45:08.97,0:45:24.45,Kong,,0,0,0,,所以即使真的是他的小孩\N可是因為是伴侶制,所以不受婚生推定
Dialogue: 0,0:45:24.45,0:45:26.57,Audience,,0,0,0,,這也算疑義嗎?
Dialogue: 0,0:45:26.57,0:45:33.60,Kong,,0,0,0,,這個…算是吧…\N我覺得不是疑義,還蠻清楚的啊
Dialogue: 0,0:45:33.60,0:45:37.14,Kong,,0,0,0,,我現在要說一個我不樂見的狀況啦
Dialogue: 0,0:45:37.14,0:45:45.48,Kong,,0,0,0,,因為在伴侶關係中,女方生的小孩…\N異性戀伴侶關係中,女方生的小孩不受婚生推定
Dialogue: 0,0:45:45.48,0:45:51.88,Kong,,0,0,0,,所以甲跟丙有沒有親子關係?\N法律上沒有,除非甲去扶養(撫育)丙
Dialogue: 0,0:45:45.48,0:46:12.17,Explanation,,0,0,0,, \N現行民法§1065Ⅰ:\N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N視為婚生子女。\N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Dialogue: 0,0:45:51.88,0:45:56.68,Kong,,0,0,0,,結果現在,他知道…\N也是跟剛剛同樣的狀況
Dialogue: 0,0:45:56.68,0:46:01.77,Kong,,0,0,0,,懷孕之後他斷了伴侶關係\N甲要不要養丙?
Dialogue: 0,0:46:01.77,0:46:04.68,Kong,,0,0,0,,在乙去告他之前都不用
Dialogue: 0,0:46:04.68,0:46:08.91,Audience,,0,0,0,,除契約上另有規定外,否則沒有他的義務
Dialogue: 0,0:46:04.68,0:46:12.17,Explanation,,0,0,0,, \N草案§1058-7Ⅱ:\N伴侶得約定伴侶一方或雙方\N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N或負擔。
Dialogue: 0,0:46:08.91,0:46:12.17,Kong,,0,0,0,,對,法律上沒有他的義務
Dialogue: 0,0:46:12.17,0:46:16.60,Kong,,0,0,0,,必須乙或丙自己去告說\N「欸,你是我爸」
Dialogue: 0,0:46:16.60,0:46:23.48,Kong,,0,0,0,,真的有這樣一個訴訟啦\N認領之訴
Dialogue: 0,0:46:16.60,0:47:28.68,Explanation,,0,0,0,, \N現行民法§1067Ⅰ:\N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N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N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N提起認領之訴。
Dialogue: 0,0:46:23.48,0:46:30.28,Kong,,0,0,0,,母親跟孩子可以去告說「欸這傢伙是我爸」\N逼這個爸爸要養丙
Dialogue: 0,0:46:30.28,0:46:31.77,Audience,,0,0,0,,血緣上的父親…
Dialogue: 0,0:46:31.77,0:46:34.40,Kong,,0,0,0,,告血緣上的父親,一定得養
Dialogue: 0,0:46:31.77,0:46:37.82,Explanation,,0,0,0,, \N現行民法§1114:\N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N一、直系血親相互間。\N…
Dialogue: 0,0:46:34.40,0:46:35.77,Audience,,0,0,0,,(血緣上的父親)有扶養義務?
Dialogue: 0,0:46:35.77,0:46:37.82,Kong,,0,0,0,,對對,血緣上的父親有扶養義務
Dialogue: 0,0:46:37.82,0:46:44.28,Kong,,0,0,0,,因為伴侶關係的時候他不受婚生推定嘛\N所以法律上不知道甲是她爸
Dialogue: 0,0:46:44.28,0:46:47.42,Kong,,0,0,0,,法律上不知道\N那在確認之前甲就不用養他
Dialogue: 0,0:46:47.42,0:46:50.85,Kong,,0,0,0,,你必須先去…\N你要甲去養丙,你要先去告他
Dialogue: 0,0:46:50.85,0:46:51.94,Audience,,0,0,0,,還是要走一步嘛
Dialogue: 0,0:46:51.94,0:46:53.82,Kong,,0,0,0,,對,你要先走一步
Dialogue: 0,0:46:53.82,0:47:03.14,Kong,,0,0,0,,我覺得所有事情說到「告」你就要想說\N他們的生活環境有沒有辦法支撐這個訴訟?
Dialogue: 0,0:47:03.14,0:47:14.28,Kong,,0,0,0,,假設這是個大老闆;這傢伙沒工作\N那他們家有沒有這份精力去告他?
Dialogue: 0,0:47:14.28,0:47:24.00,Kong,,0,0,0,,雖然這…以訴訟來說很便宜,就三千塊\N可是律師費勒?不是大家都會打訴訟的耶
Dialogue: 0,0:47:14.28,0:47:28.68,Explanation,,0,0,0,, \N民事訴訟法§77-14Ⅰ:\N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N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
Dialogue: 0,0:47:24.00,0:47:28.68,Kong,,0,0,0,,會有這樣的狀況啦
Dialogue: 0,0:47:28.68,0:47:34.45,Audience,,0,0,0,,你可以條列一下人力與物資的耗損?
Dialogue: 0,0:47:34.45,0:47:38.11,Kong,,0,0,0,,人力與物資的耗損!?
Dialogue: 0,0:47:38.11,0:47:41.82,Kong,,0,0,0,,這個喔…其實訴訟…
Dialogue: 0,0:47:45.88,0:47:52.40,Kong,,0,0,0,,如果你沒錢的話,訴訟費用可以讓國家代墊\N可是如果你輸了還是要繳
Dialogue: 0,0:47:45.88,0:48:02.74,Explanation,,0,0,0,,民事訴訟法§107:\NⅠ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N 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N 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N 不在此限。\NⅡ法院認定前項資力時,應斟酌\N 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N 基本生活之需要。\N \N民事訴訟法§110Ⅰ:\N准予訴訟救助,於訴訟終結前,\N有下列各款之效力:\N一、暫免裁判費…
Dialogue: 0,0:47:52.40,0:47:54.05,Audience,,0,0,0,,公辦律師
Dialogue: 0,0:47:52.40,0:48:02.74,Board,,0,0,0,,裁判費與律師費的繳費對象不同,\N故補助機制也不同。\N \N沒錢請律師可考慮向\N依《法律扶助法》成立的\N法扶基金會求助。
Dialogue: 0,0:47:54.05,0:47:58.80,Kong,,0,0,0,,其實就訴訟費用啦
Dialogue: 0,0:47:58.80,0:48:02.74,Kong,,0,0,0,,我提一個更實際的、\N沒有辦法支撐訴訟的狀況
Dialogue: 0,0:48:02.74,0:48:07.88,Kong,,0,0,0,,假設乙在工作,他就需要工作
Dialogue: 0,0:48:07.88,0:48:13.71,Kong,,0,0,0,,他沒有辦法請假,一請假就被開除\N我們知道現在對於勞工的保護不是那麼周延
Dialogue: 0,0:48:13.71,0:48:18.17,Kong,,0,0,0,,而且你想一下喔\N就算你老闆願意讓你請好了
Dialogue: 0,0:48:18.17,0:48:24.68,Kong,,0,0,0,,「欸你是甚麼官司啊?」\N「喔,我那個…男人跑了。」
Dialogue: 0,0:48:24.68,0:48:32.68,Kong,,0,0,0,,這種事說出口的時候\N在你的工作職場環境對你的看法是甚麼?
Dialogue: 0,0:48:32.68,0:48:40.74,Kong,,0,0,0,,就會開始看不起,或者是有任何不同的看法嘛
Dialogue: 0,0:48:40.74,0:48:43.02,Kong,,0,0,0,,我覺得大家在看一個事情的時候
Dialogue: 0,0:48:43.02,0:48:45.48,Kong,,0,0,0,,「你可以去打官司啊」\N當你說出這句話的時候
Dialogue: 0,0:48:45.48,0:48:47.88,Kong,,0,0,0,,你要想說「他有沒有能力去打官司」
Dialogue: 0,0:48:47.88,0:48:52.11,Kong,,0,0,0,,這是所有提到救濟的時候一定要提的啦
Dialogue: 0,0:48:52.11,0:48:56.51,Kong,,0,0,0,,其實最大就是訴訟費用啦,啊還有上班
Dialogue: 0,0:48:56.51,0:48:57.54,Audience,,0,0,0,,時間
Dialogue: 0,0:48:57.54,0:49:01.02,Kong,,0,0,0,,時間、精神…\N這個訴訟要撐多久?
Dialogue: 0,0:49:01.02,0:49:08.74,Kong,,0,0,0,,假設…一樣算半年好了,比較快的\N那這半年他們撐得下去嗎?
Dialogue: 0,0:49:08.74,0:49:11.08,Kong,,0,0,0,,就會有這些問題
Dialogue: 0,0:49:11.08,0:49:14.57,Kong,,0,0,0,,當然你還是可以說\N「沒有伴侶制度也有這些效果啊」
Dialogue: 0,0:49:14.57,0:49:18.34,Kong,,0,0,0,,也是一樣啦\N他們就沒結婚嘛,甲跟乙沒結婚嘛
Dialogue: 0,0:49:18.34,0:49:25.20,Kong,,0,0,0,,但是回到我說的:如果甲跟乙\N他們沒有任何關係的情況下,乙真的會願意讓…
Dialogue: 0,0:49:25.20,0:49:27.02,Audience,,0,0,0,,讓甲無套內射
Dialogue: 0,0:49:27.02,0:49:33.77,Kong,,0,0,0,,讓甲無套內射的那個比例是比較低的嘛\N我的解讀是這樣啦
Dialogue: 0,0:49:33.77,0:49:41.25,Kong,,0,0,0,,所以我覺得伴侶制\N並不是完全不可能增加不樂見的情況
Dialogue: 0,0:49:41.25,0:49:44.91,Kong,,0,0,0,,只是回到…\N大家有在看《哲學哲學雞蛋糕》嗎?
Dialogue: 0,0:49:41.25,0:49:48.11,Explanation,,0,0,0,,《哲學哲學雞蛋糕》\Nhttp://cja.tw/\N由中正哲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N朱家安成立的部落格。
Dialogue: 0,0:49:44.91,0:49:48.11,Kong,,0,0,0,,他有一個理論我覺得很…\N他的論理就是
Dialogue: 0,0:49:48.11,0:49:52.62,Kong,,0,0,0,,即使這些會發生\N即使這些是伴侶制的錯
Dialogue: 0,0:49:52.62,0:49:59.02,Kong,,0,0,0,,因為伴侶制受惠的那些人\N就應該要負責嗎?
Dialogue: 0,0:49:52.62,0:50:22.57,Explanation,,0,0,0,,〈伴侶法的婚約困境〉\Nhttp://cja.tw/4256/\N{\fs16}「為什麼法律只應該對你負責?\N 而不是同時也向…認為伴侶關係\N 比婚姻更適合自己的情侶負責?」{\fs18}\N \N〈反伴侶法的故事論證解析〉\Nhttp://cja.tw/4247/\N{\fs16}「要以故事案例作為反對伴侶法\N 的理由,必須滿足…」
Dialogue: 0,0:49:59.02,0:50:00.62,Kong,,0,0,0,,他就會打個問號
Dialogue: 0,0:50:01.31,0:50:06.85,Kong,,0,0,0,,這個狀況我們確實不樂見\N也許有別的方式可以避免這樣的狀況
Dialogue: 0,0:50:06.85,0:50:14.57,Kong,,0,0,0,,而又保留伴侶制\N可以多提供給一些人受惠的地方
Dialogue: 0,0:50:16.05,0:50:20.85,Kong,,0,0,0,,你應該這樣子去抵銷才去算
Dialogue: 0,0:50:20.85,0:50:22.57,Kong,,0,0,0,,那當然這邊會有不同的論戰
Dialogue: 0,0:50:22.57,0:50:27.48,Kong,,0,0,0,,有人就會說「你怎麼可以犧牲我們?」\N然後我們又說「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
Dialogue: 0,0:50:27.48,0:50:35.31,Kong,,0,0,0,,又會有這些不同的論戰\N但是我覺得存在的東西就要承認啦
Dialogue: 0,0:50:35.31,0:50:38.74,Kong,,0,0,0,,我真的很難一次把它寫出來\N我再把那個…
Dialogue: 0,0:50:38.74,0:50:51.08,Kong,,0,0,0,,我有寫一封大概八、九個意見給伴侶盟\N我再看怎麼給大家或是公開出來好了
Dialogue: 0,0:50:51.08,0:50:55.71,Kong,,0,0,0,,關於單方解約我還有一個\N我自己的疑義
Dialogue: 0,0:50:55.71,0:51:00.22,Kong,,0,0,0,,我很怕到最後這份影片\N變成伴侶盟被打的那個…
Dialogue: 0,0:51:01.94,0:51:09.48,Audience,,0,0,0,,我們歡迎理性的反面意見\N不要是神會誅殺你的那些就好
Dialogue: 0,0:51:09.48,0:51:13.37,Audience,,0,0,0,,我們要理性的實際的反面意見
Dialogue: 0,0:51:13.37,0:51:14.97,Kong,,0,0,0,,好,感謝
Dialogue: 0,0:51:14.97,0:51:16.80,Kong,,0,0,0,,實際的反面意見是…
Dialogue: 0,0:51:16.80,0:51:23.20,Kong,,0,0,0,,伴侶制的解消方式是甚麼?先通知對方\N其實條文裡面沒有寫到存證信函四個字啦
Dialogue: 0,0:51:16.80,0:51:55.88,Explanation,,0,0,0,,草案§1058-11:\N伴侶關係…終止,應以\N書面為之,並向戶政機關\N為終止登記;…\N \N草案§1058-12:\N伴侶之一方單方終止伴侶\N關係,登記時應提出書面\N通知他方之證明;…
Dialogue: 0,0:51:23.20,0:51:30.68,Kong,,0,0,0,,總之你要通知對方\N然後拿出你可以證明「已經通知對方」的證據
Dialogue: 0,0:51:30.68,0:51:35.60,Kong,,0,0,0,,所以通常還是存證信函\N去戶政機關登記
Dialogue: 0,0:51:35.60,0:51:39.54,Kong,,0,0,0,,去戶政機關登記完之後\N才真的結束伴侶關係
Dialogue: 0,0:51:39.54,0:51:43.88,Kong,,0,0,0,,這邊有個問題:如果我寄了存證信函\N最後沒有去戶政機關登記呢?
Dialogue: 0,0:51:43.88,0:51:45.20,Audience,,0,0,0,,就不算終止
Dialogue: 0,0:51:45.20,0:51:48.05,Kong,,0,0,0,,就不算終止嘛,可是對方會不會去確認?
Dialogue: 0,0:51:48.05,0:51:51.37,Audience,,0,0,0,,他如果去確認沒有登記的話\N就是沒有終止
Dialogue: 0,0:51:51.37,0:51:53.48,Kong,,0,0,0,,對,那他如果沒去確認呢?
Dialogue: 0,0:51:53.48,0:51:54.68,Audience,,0,0,0,,就是沒終止
Dialogue: 0,0:51:54.68,0:51:55.88,Kong,,0,0,0,,就是沒終止嘛
Dialogue: 0,0:51:55.88,0:52:00.97,Kong,,0,0,0,,假設甲乙…甲乙他們去做了伴侶登記
Dialogue: 0,0:52:00.97,0:52:07.48,Kong,,0,0,0,,然後甲單方終止…\N甲跟乙說要終止,但是沒有去登記
Dialogue: 0,0:52:07.48,0:52:13.77,Kong,,0,0,0,,所以乙以為終止了\N然後乙去跟丙做了伴侶登記
Dialogue: 0,0:52:13.77,0:52:17.77,Audience,,0,0,0,,不行,不會過
Dialogue: 0,0:52:13.77,0:52:43.94,Explanation,,0,0,0,,草案§1058-1:\N…伴侶契約…有下列情形\N之一者,無效:\N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N  締結伴侶契約。\N…
Dialogue: 0,0:52:17.77,0:52:21.25,Kong,,0,0,0,,如果電腦程式設計的夠好\N應該不能讓他過啦
Dialogue: 0,0:52:21.25,0:52:28.45,Kong,,0,0,0,,可是我實在有點擔心政府機關的那個…\N希望他們可以設計到這一塊
Dialogue: 0,0:52:28.45,0:52:33.65,Kong,,0,0,0,,他們就不能登記嘛,因為第二個…
Dialogue: 0,0:52:33.65,0:52:37.14,Kong,,0,0,0,,因為這邊其實沒結束啊\N所以第二份伴侶是不會過的
Dialogue: 0,0:52:37.14,0:52:40.40,Kong,,0,0,0,,如果是婚姻也不會過
Dialogue: 0,0:52:37.14,0:52:43.94,Explanation,,0,0,0,, \N草案§985Ⅰ:\N有配偶、伴侶者,不得重婚\N或締結伴侶。\N \N草案§988:\N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N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N…
Dialogue: 0,0:52:40.40,0:52:43.94,Kong,,0,0,0,,那照草案就已經是這樣,所以這邊還OK
Dialogue: 0,0:52:43.94,0:52:47.54,Kong,,0,0,0,,但假設乙其實沒有這樣做…
Dialogue: 0,0:52:49.02,0:52:54.62,Kong,,0,0,0,,乙因為相信伴侶終止了\N他就很放心地想說
Dialogue: 0,0:52:54.62,0:53:02.05,Kong,,0,0,0,,「我有個孩子可以繼承我…\N雖然為數不多,但還是有十萬元的遺產
Dialogue: 0,0:53:02.05,0:53:09.65,Kong,,0,0,0,,可以讓他…讓十歲的他還可以過個…兩年」好了
Dialogue: 0,0:53:09.65,0:53:12.45,Audience,,0,0,0,,好哀傷
Dialogue: 0,0:53:16.51,0:53:22.45,Kong,,0,0,0,,好像半年都有問題,再算房租的話…
Dialogue: 0,0:53:22.88,0:53:26.28,Kong,,0,0,0,,這例子還是很複雜\N因為就算乙掛掉了,丙…
Dialogue: 0,0:53:26.28,0:53:30.17,Kong,,0,0,0,,十歲這個年紀還是會有別的事情要處理啦
Dialogue: 0,0:53:30.17,0:53:36.22,Kong,,0,0,0,,觀護之家…不是觀護之家\N有少年…有處理他的辦法
Dialogue: 0,0:53:30.17,0:53:36.22,Explanation,,0,0,0,,民法§1091:\N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N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N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N時,應置監護人。…
Dialogue: 0,0:53:36.97,0:53:42.74,Kong,,0,0,0,,可是甲跟乙其實沒有結束啊\N就法律上沒結束,乙誤以為結束了嘛
Dialogue: 0,0:53:42.74,0:53:46.05,Kong,,0,0,0,,那這時候乙掛掉了,財產怎麼分?
Dialogue: 0,0:53:47.20,0:53:50.11,Kong,,0,0,0,,一半、一半,他只剩一半
Dialogue: 0,0:53:52.97,0:53:58.28,Kong,,0,0,0,,只剩五萬,會有這個狀況
Dialogue: 0,0:53:58.28,0:54:06.28,Audience,,0,0,0,,甲告訴乙要結束,其實沒有結束\N他們兩個就分開過各自的生活
Dialogue: 0,0:54:06.28,0:54:12.62,Kong,,0,0,0,,N 年過後乙掛掉了,丙要拿遺產的時候\N突然發現為什麼只剩下一半
Dialogue: 0,0:54:12.62,0:54:16.00,Kong,,0,0,0,,或者是,我講…舉個…\N雖然我不覺得會發生
Dialogue: 0,0:54:16.00,0:54:21.54,Kong,,0,0,0,,他們還是可以登記財產制嘛\N財產制基本上挪用夫妻財產制那邊
Dialogue: 0,0:54:16.00,0:54:25.77,Explanation,,0,0,0,,草案§1058-5Ⅰ:\N伴侶未以契約訂立伴侶\N財產制者,以分別財產制\N為其伴侶財產制。
Dialogue: 0,0:54:21.54,0:54:25.77,Kong,,0,0,0,,他們假如登記財產共有
Dialogue: 0,0:54:25.77,0:54:36.80,Kong,,0,0,0,,甲跟乙說我要去終止囉,跟他說要終止\N結果其實沒去登記,就其實沒終止
Dialogue: 0,0:54:36.80,0:54:40.17,Kong,,0,0,0,,然後甲去欠了很多錢
Dialogue: 0,0:54:40.17,0:54:41.77,Audience,,0,0,0,,拋棄繼承嗎?
Dialogue: 0,0:54:41.77,0:54:45.42,Kong,,0,0,0,,這不是拋棄繼承,乙就要還啊\N因為他們共同財產耶
Dialogue: 0,0:54:45.42,0:54:48.62,Kong,,0,0,0,,如果共同財產的話就會變這樣
Dialogue: 0,0:54:49.54,0:54:54.91,Kong,,0,0,0,,但是這個其實很好解決啦\N只要在戶政機關登記之後呢
Dialogue: 0,0:54:54.91,0:55:01.08,Kong,,0,0,0,,規定戶政機關再寄一個通知給乙\N我覺得就大致上可以解決了啦
Dialogue: 0,0:55:01.08,0:55:04.62,Kong,,0,0,0,,這個還好,但我的意思是說
Dialogue: 0,0:55:04.62,0:55:11.77,Kong,,0,0,0,,在任何的關於「登記」這件事情\N都要想辦法通知有利益的第三人
Dialogue: 0,0:55:11.77,0:55:18.62,Kong,,0,0,0,,這邊也許…\N我覺得是一個點要注意的
Dialogue: 0,0:55:20.34,0:55:23.20,Kong,,0,0,0,,其實關於登記這邊\N家屬制度也有類似的狀況
Dialogue: 0,0:55:23.20,0:55:24.51,Kong,,0,0,0,,因為家屬制度目前…
Dialogue: 0,0:55:24.51,0:55:30.68,Kong,,0,0,0,,伴侶盟的家屬制度也只有講「變成家屬」的登記\N他沒有講退出的登記
Dialogue: 0,0:55:30.68,0:55:33.08,Kong,,0,0,0,,退出沒得登記
Dialogue: 0,0:55:33.08,0:55:36.62,Kong,,0,0,0,,除非你再去跟別人結為家屬\N那前面的可能會無效
Dialogue: 0,0:55:36.62,0:55:41.37,Kong,,0,0,0,,前面的家屬就變得不是家屬了嘛\N可是退出沒得登記
Dialogue: 0,0:55:41.37,0:55:47.88,Kong,,0,0,0,,所以要再去主張「他們不是家屬」\N其實就會變得更複雜,就會有舉證的問題
Dialogue: 0,0:55:47.88,0:55:51.88,Kong,,0,0,0,,那這邊也是一樣,乙就不知道已經結束啦
Dialogue: 0,0:55:51.88,0:56:00.17,Kong,,0,0,0,,當然再登記其他人為伴侶或配偶\N這個應該要發現沒錯啦,但目前就沒有…
Dialogue: 0,0:56:00.17,0:56:05.31,Kong,,0,0,0,,我學…親屬法的時候,那時候老師跟我說…
Dialogue: 0,0:56:05.31,0:56:10.91,Kong,,0,0,0,,我們提到禁婚親,老師就說\N她曾經去問過戶政機關說
Dialogue: 0,0:56:05.31,0:56:52.17,Explanation,,0,0,0,,直系親屬、六親等內血親、\N五親等內姻親原則上\N不得結婚。(民法§983Ⅰ)
Dialogue: 0,0:56:10.91,0:56:23.65,Kong,,0,0,0,,要從戶政體系知道這兩個人彼此\N是不是六親等或以內的關係,需要幾分戶口名簿?
Dialogue: 0,0:56:23.65,0:56:26.85,Kong,,0,0,0,,他那時候給我的答案是破百份
Dialogue: 0,0:56:26.85,0:56:52.17,Explanation,,0,0,0,, \N民國100年時內政部公布了\N《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N及管理辦法》,或許可推測\N現在的效率較高。
Dialogue: 0,0:56:26.85,0:56:30.22,Kong,,0,0,0,,雖然我不知道怎麼算的啦,但總之他得到了這樣的答案
Dialogue: 0,0:56:30.22,0:56:31.48,Audience,,0,0,0,,六親等…?
Dialogue: 0,0:56:31.48,0:56:35.88,Kong,,0,0,0,,六親等內,輩分不同不能結婚
Dialogue: 0,0:56:35.88,0:56:42.97,Kong,,0,0,0,,但總之,要確認這兩個人\N是不是真的可以或不能結婚,你需要…
Dialogue: 0,0:56:42.97,0:56:52.17,Kong,,0,0,0,,在兩年前需要上百份的戶籍謄本\N才查得出來,才能夠確認
Dialogue: 0,0:56:52.17,0:56:54.22,Kong,,0,0,0,,我就想說:不太可能
Dialogue: 0,0:56:54.22,0:56:59.20,Kong,,0,0,0,,因為我之前念過資工系\N我就想說:這種事應該很容易啊
Dialogue: 0,0:57:01.25,0:57:09.20,Kong,,0,0,0,,應該大二的就寫得出來吧\N資工系大二生就可以寫得出來那種判斷的機制
Dialogue: 0,0:57:09.20,0:57:16.40,Kong,,0,0,0,,但至少確定一件事:目前他們的體系\N並沒有辦法偵測那麼多東西
Dialogue: 0,0:57:16.40,0:57:19.77,Kong,,0,0,0,,所以是不是真的…\N(伴侶關係)真的解消了,還是沒有解消呢?
Dialogue: 0,0:57:19.77,0:57:23.60,Kong,,0,0,0,,是不是更真的查就會查得出來?\N就可能會有其他的狀況
Sign up for free to join this conversation on GitHub. Already have an account? Sign 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