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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文只是一篇小註腳

最近我計劃寫一篇介紹自己對性別廢除主義文章的看法﹕當中包括為何及如何廢除性別,以及其限制、問題,還有其他策略的可能。在探討過程中,我經常會探討性別的形而上學。我總覺得性別本身是社會建構,並非內在於主體本身1。這似乎是於我而言重要的起點。因此,我決定探索有別於我現有看法的進路,即性別並非社會構成的。

我在寫這篇文期間發現,自己缺乏一些探討情感或感覺的哲學工具。所以,當我在構想情感的特性和特質時,可能會有不自覺的謬誤,故我分析時僅能使用直覺為工具。當我對情感哲學或情緒哲學有更多研究時,我或會修正我對這議題的看法。

回到最初

我的性別探討出發點是源自於早前TERF 的爭議,當中圍繞以下問題:

什麼使得我們是某個特定的性別?什麼使得這個性別不同於其他性別?

這個問題除了有其形而上學的探討價值外,同時亦涉及政治或倫理學上的探討。我們該如果對待與自己相同或性別的人?上述問題的答案在不同社會差別很大,但以下是我自己聽過或經歷過的:

  1. 性別隔離

    雖然每個地方也不同,但它在某些地方更嚴重。 例如:廁所或者我在小學時如何排隊(“男孩排一排,女孩排另一排”)

  2. 政治共同體的形成

    在一個非常天真的意義上,女性主義社群的形成是為了結束對女性的壓迫。這似乎意味著:

    1. 存在具有“女人”性別的人

    2. 他們受到壓迫

      因此,我們需要公開地為他們而戰(例如:幫助獲得權利等)。

  3. 浪漫/性傾向

    我們使用“性傾向”這個字來表示我們對浪漫伴侶或性伴侶性別的期望

以上所舉的例子並不足以囊括所有性別差別待遇,也不意味著這三項沒有重疊。但是,我不想在本附註中過份探討稱呼某人為某個特定性別與其規範之間的關係(將在之後會寫的長文中進行探討)。我想強調,人似乎根據性別異同而產生差別待遇。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他們是基於性別標籤而行動的。

性別實在主義(gender realism)

毫不意外,這些標籤及隨之而來的差別對待會影響我們的生活。這些影響有時會傷害我們。因此,我們需要尋求一種方法來結束性別制度所產生的有害影響。

我最關注的是社會會將他人排除於特定性別以外。其中一個臭名昭著的例子是 J.K.Rowling 等「女權主義者」對跨性別者的排斥。

簡單來說,性別排斥的「合理性」很多時源於假設有一種品質或屬性(例如:女人性),使來自某特定性別(女人)的人該成為特定性別(女人)的人。因此,不具備這種品質(女人性)便不是該特定性別(女人)。至少在這個例子下,什麼是“女人性”?是來月經的能力嗎?是一出生就被男性注視的經歷嗎?

性別實在主義 便是根據這種「有一種叫女人性的東西,使得所有女人為之女人」定義女性。試用一個關於鵝卵石的比喻來說明:在鋪滿無數鵝卵石的路上,鵝卵石的形狀千差萬別,有的是花崗巖,有的是玄武岩、石灰石等等……它們的形狀也各不相同。然而我們都叫它們作鵝卵石,是因為有一種所謂的「鵝卵石性」:它們都是光滑的小圓石。根據這種觀點,同樣地,每人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他們最終具有所有該性別的人共有的某些品質,使他們成為該性別。

性別實在主義似乎給了我們一個非常具體的框架去回答我從一開始就提出的問題:「是什麼使某人與其他特定性別不同?」。事實上,我認為除非所有人都具有這種特殊的性別屬性,否則性別實在主義將導致性別排斥。然而,正如我們從上面關於 TERF 的案例中看到般,這可能會導致對跨性別者的壓迫和傷害。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

其中一個辦法是放棄性別實在主義,並說性別排斥,即將某人排除在特定性別之外的行為,確實是有害,或者至少不甚歡迎。但我想在這篇筆記中探索另一種方法:一種「公平」,或不會傷害任何人的性別排斥方法。

性別作為一種感受

我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之一是訴諸性別的主觀性(subjectivity)。簡單來說,這種看法認為性別本身就是一種特定的感覺。當X為某特定性別,我嘗試探討「我是X」可以類比為「我很傷心」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我們可能會有「性別感受」,而這種感受令我們成為某特定性別﹕讓女人成為女人的,正正是他「感到」女人。

這與我所聽過的跨性別經歷相似。或像他們說自己就像一個困在「男性」身體裡的「女人」2。是什麼讓他們有資格這麼說,我們為什麼要把他們當女人?我最直觀的回答是他們不應該說他們覺得自己「像個女人」。他們正在體驗的是「女人」的感覺,這本身就是使一個人成為女人的原因。當他們說自己感覺像一個女人時,實際上他們就 是。

當然,在這種對性別的詮釋中,性別排斥仍然是可能的。使一個人不是某特定性別(女性)的原因是該人沒有感受到「特定性別的感覺」(「女性」)。但這會帶來問題嗎?不覺得自己屬於某性別的人在被告知他們不是該性別時應該是不會受到傷害的。因此,在這種性別實在主義下,性別排斥是無害的。然而,可能有人會說某人並非正在體驗那種感覺,但我認為,如果我們假設我們的思想和情感本質上是私人的,那麼這只是一個奇怪的指控,我們怎麼知道某人沒有體驗那種感覺?

這帶出了性別表達和性別認同的區分。性別表達(我們如何根據這種性別感覺行事)是由社會因素教導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是社會建構的。性別認同等同於內心的感覺,因此似乎給我們留下了性別不是社會建構的可能性,因為快樂、悲傷和憤怒等感覺似乎不是。當人們根據這一理論進行有害的性別排斥時,他們將表達(或具有特定特徵)限制在某種性別認同上。他們錯誤地認為有一種「正確」的方式來表達這種性別感覺,或者更糟的是,只有具有特定特徵的人才能擁有這種感覺。

性別刻板印象便是對人有某種性別感覺時,該會有那一種表達方式的限制。要將人從性別(至少在身份方面)壓迫之下解放,便其實只是爭取性別表達的自由,將人們認為有該性別感覺是便該怎樣行動的「假設」脫鉤。就像不是每個人開心的時候都會笑,悲傷的時候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哭一樣,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月經的能力,也不是所有女人都穿著/表達出「女性化」這個刻板印象。

失敗的攻擊:但我沒有那種感覺

有人可能會用以下理由反對這一理論,指出他們並沒有特別感受到這種形式的性別感受,但仍被歸類或視為該特定性別。我認為這個攻擊是無效的。我認為在對這種解釋框架下,我們可能會發現其實實際這個世界存在比我們所知遠多的無性別者。問題其實反而出於我們現有的性別系統強行將每個人分配到特定且有限的性別之內。這並沒有與一些人確切感受到其「性別感覺」,然後使得他們是該性別這件事有所衝突

與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欣快感(euphoria)混淆

我上面提出的性別感覺與性別焦慮/欣快不同。性別焦慮是不舒服、不快樂或痛苦的感覺,而性別感覺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感覺。雖然有許多型別的性別不安,但其中一種不安形式:社交性性別不安,即他人指控你是某種性別,而與您真實的性別感受不匹配,可以簡單地解釋為他人否認自己感受而造成的不適。這種不舒服的感覺也可能在日常生活發生,例如當某人極度痛苦/悲傷時,如果我們對他直說「哦,其實你看起來樂在其中」或「嘿,其實也不是太差,別抱怨了」 ,他也可能會有不適。這同樣可以解釋這一種性別不安。也許這種否認日常生活感受的機制還不足以解釋性別焦慮症所帶來的極度不適。但我認為有兩個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這個機制能夠產生這種強大不適。

感覺不受承認的不適會因為該感覺自身是那一種而有很大差異。如果我們的快樂不受承認,我們實際上可能還會感覺勉強可以,但當我們的痛苦和苦難不被承認/忽視時,我們通常會感到更不適。也許性別感受是那種被忽視時會引起較強不適的感受(至少對某些人群而言)。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由於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圍繞性別而設計的,以及待遇會因為性別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被拒絕可能比其他感覺(例如悲傷被拒絕)對我們的影響更大。因此,我們對這種否認的痛苦比其他被否認的感覺要強烈得多。

還有其他型別的性別不安,我無法在本附註中探討。簡而言之,也許另一種煩躁源於我們的語言/性別系統提供措辭實在有限,無法用來表達這種感覺。

另一方面,身體焦慮症可能需要在完全不同的框架下進行探索(將會在主要長文中:關於性別/性別區分的分段中探討)

理論問題

然而,這種對性別的詮釋是有一些致命性的問題,最終導致我沒有支援它。總體來說有 3 個問題:

  1. Queerness challenge (奇怪挑戰)

    著焦於這種性別感覺對比其他感覺有多麼不同,與其他感受進行比較。

  2. 表徵問題

    既然性別感受是私人的,我們如何表達我們的感受?

  3. 政治上無用

    如果我們不能代表我們的性別,我們實際上就不能在政治上採取行動

奇怪挑戰

性別感覺與平時的感覺非常不同。性別感覺擁有什麼特性?

  • 非針對性

    我們有非針對性的感覺,如快樂或悲傷。它們可以是獨立的,我們不需要對特定主題感到高興。還有一些有針對性的感情,比如仇恨和愛,似乎必須是針對某物。

    性別感受似乎並沒有針對任何事。即使我們假設其他人的性別,也不是我們感受到性別感覺自身,尤其是當我們可以假設人們的性別與我們不同時。進一步解釋一下,我覺得 Mx.A 很高興,並不代表我感到高興,實際上我可以在知道他很高興後,我感到悲傷。覺得別人幸福和自己幸福的感覺完全不同。因此,當有人覺得另一個人是特定性別時,這不是上述對性別的詮釋中,用於定義自己身份的性別感覺,而是另一種不同的感覺/評價。

  • 半永久性/穩定

    性別認同通常是穩定的。雖然存在性別流動,但性別不流動的人也存在。他們的性別認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大多是穩定的。與幸福等其他非針對性感覺相比,它們似乎很長。它們也更加穩定。傳統的情緒和感覺會隨人所經歷的事情而變。我可以因為早上有燦爛的陽光而高興,而在下午因為有人在街上對我大喊大叫而感到悲傷,甚至晚上對著電視生氣。然而,性別很多時候不是那樣,我的性別認同在我經歷許多不同情況下很大可能仍然保持不變,而一個一直保持快樂的人是極不可能的。

  • 分組

    我們通常不會圍繞一種感覺來分組。(這可能只是因為我見識少,沒有聽過什麼開心組。)但我們傾向於圍繞性別形成群體。

日常感受和性別感受的這些差異對上述詮釋並沒有構成很大的威脅。有人會說正因性別如此不同,我們才會歷史上以不同於其他感覺的方式對待它。但最終它們從根本上共享相同的核心。但是,我認為還有其他問題不利於上述詮釋。

表徵問題

回想一下,為了消除性別刻板印象,我們需要解除對我們應該如何表達我們的性別感受的限制。如果這種限制是不需要的,人便可以自由地以任何他們想要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性別感受(例如透過衣著)。於是每個人都會壟斷自己是什麼性別的發言權。性別只有自己一個人知道。性別是私密的。

這種私密性其實就是我探討這個理論的原因之一。一開始,我們強調性別的主觀性,並透過獨段宣告自己性別的話語權,我們似乎消除了性別實在主義(性別排斥)的禍害。但這種私密性也讓我們無法表達自己的感受。如果性別表達和性別感受需要完全分開,那麼當一個人感受到特定性別時,理論上可以自由表達他們的感覺(例如:穿搭任何衣服)。我們將缺乏瞭解他者感受的方法。一個特定性別 A 的人可以和另一個特定性別 B 的人一模一樣。他們可能穿得一樣,有相同的家庭角色,或有相同的社會地位,甚至用相同的詞來表達自己的性別(例如:「女人」)。但實際上他們正在經歷不同的性別感受,因此他們不是同一個性別。

如果是這樣,同性和異性的想法在應用層面上就會崩潰。因為在知識論上,我們無法知道某人是否與我們具有相同的性別和不同的性別。我們可能有相同的發音,但意義(被引用的感覺)本質上只是你的。可能所有人都具有相同的性別,或者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性別,只是對那種感覺有不同/相同的表達方式。

如果我們放棄上述自由,允許一些行為只能夠被某種性別的人去表達,那麼我們要麼將某種性別與某些非常具體的行為聯系起來,例如我們如何穿衣,導致性別定型;要麼就是將某些不能清楚地表示我們的情緒的東西與感覺聯絡,例如發音,字母的拼寫等,導致不能溝通

政治上不可用

如果我們無法知道別人的性別,甚至當我們說出我們正感受什麼性別感覺時,也不能夠表達出自己是否跟他人相同或不同性別時,那麼這種身份在政治意義上似乎完全沒有用。

結論

由於上述問題,我個人不會贊同這個理論。 雖然我個人傾向反對性別實在主義,但該理論的失敗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放棄性別實在主義。 我想繼續探索其他性別實在主義。 也許在長文的最後,哈哈。

Footnotes

  1. 詳情可參考 Judith Butler 關於 gender performativity 的理論

  2. 校正者按﹕這讓我想起了HOCC的 汽水樽裡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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